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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消息1月17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去年税收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工作安排。有记者问:“针对一个人购买两套房产进行征税,有关专业人士说可操作性非常小,因为购买房产时,如果变更业主名字,就可以成功规避高税收。 税务总局有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回答:“现行的对房地产交易的个人所得税也有一些优惠规定,比如对个人出售住房以后1年内换购住房的,合乎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个人出售住满5年唯一的生活用房在出售时也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当然,目前我们房地产税收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积极研究。在研究当中政策的导向应该是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对于非普通住房,尤其是一些所谓的豪华住宅之类,我们要从政策上加以限制,对于居民个人自用房的交易,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投资性和投机性的住房要限制。”(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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