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朱洲)听说偷汽车电瓶卖来钱快,而且被偷的受害人不会轻易报案,4名盗贼打起了汽车电瓶的主意,在疯狂盗窃28块电瓶后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大东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以犯有盗窃罪判处胡某、孙某等4人一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4月中旬至5月间,在大东区合作街、联合路、北大营等10个地点,由张某负责望风,胡某3人分别用携带的钳子、扳子实施盗窃作案17起,盗走被害人陈某等22人车上的价值共近6000元的各种型号汽车电瓶28块。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4人行为已够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他三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处七个月到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