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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老百姓又会购置各种烟花爆竹,欢度佳节。最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8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些烟花爆竹的引火线引燃时间太短,容易引发危险。
有3批次的产品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桐庐凤龙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7cm×16发”大吉大利礼花(生产日期2005年9月25日)、桐庐县毕浦礼炮厂生产的“20cm×20发”开门红礼花(生产日期2005年10月)均属组合烟花。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组合烟花引燃时间的要求为6-12秒。本次抽查中发现,这3批次产品的引火线引燃时间分别为5.5-5.9秒、4.8-6.9秒,短于标准要求的6-12秒。
有8批次产品标志不全。标准规定,烟花爆竹必须贴有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执行标准、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产品类别等内容的标志。这8批次产品均未标明产品的等级类别,有2批次产品未标明含药量。
(记者陈栋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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