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轲真)市政府日前通过的《关于加快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深圳金融证券基金业界引起强烈反响。作为深圳证券投资基金业内的资深人士,鹏华基金副总裁于波相信,该份文件拉开了深圳基金业在更广泛领域创新的序幕,深圳基金业应该抓住机遇,勇于创新探索。
《意见》提出,“试点设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该基金既能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正常投资需求,拓宽投资渠道,又能提高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降低金融体系风险。当前应鼓励采取单独成立专门机构的方式,或采取依托现有信托公司的方式,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于波认为,这一规定将为基金业探索与产业信托基金的合作交流打开空间。
他表示,深圳具有独特的创新条件和空间,可以探索与香港及其他海外同行一道,研究包括房地产基金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产业基金。此前有百仕达联手洛克菲勒房地产基金在上海开发房地产,为金融与产业领域的合作再次提供了思路和参照。公募基金虽然受到《基金法》的规范和限制,但也要善于把握该法为创新预留的空间。中国加入WTO时承诺的最后期限已经临近,海外产业、房地产业基金都在准备或正在进入中国。时不我待,当今基金业的创新不应该仅局限于现有的资本市场领域,更不应只限于现有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方面,而应该以更开放的心态,参照八年前基金业创立之初的发展思路,寻找基金业发展新的突破方向。
《意见》提出,“争取让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推动部分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实施员工持股。”于波认为,基金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基金管理公司最宝贵的资源。为了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激励机制,从这个意义讲,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人才战略至关重要,这也是国外基金行业常用的激励手段。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可以在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激励方面有所创新,大胆探索和尝试。
深圳基金业内近期倡议及早设立深圳基金园区,在市政府的《意见》中得到了积极认可。《意见》提出,“借鉴国外模式,在深圳设立‘国际基金产业园区’,为国内外基金产业聚集深圳提供良好条件。”
于波认为,从1997年国内成立首批规范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起,基金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中国基金业的创新开始渐入产品多元化阶段。从主动型基金到被动型基金,从保本基金到货币市场基金,从LOF到ETF,基金产品创新的节奏在不断加快。以当今资本市场为运作平台的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与发行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基金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方向,决定了他们未来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
于波认为,深圳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创新实践中,有必要发挥区域政策优势,积极探寻与海外产业和资本市场的合作,先行摸索基金产业创新的方向。通过设立基金产业园区,深圳基金业在产品、业务等方面的创新可以有效沟通和互补,促使国内基金业加快创新步伐。尽管目前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但基金创新过程相对开放,因此在产业园区内的合作能够发挥良性促进作用。于波认为,在新《基金法》刚刚实施之际,深圳市政府就迅速推出《意见》,对深圳金融证券领域改革的深入意义十分重大。他表示相信,基金业内将认真研究有关精神,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在金融业综合性经营和产业整合的大背景下作出积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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