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6年开年来,成都市场上的液化气价格在半个月内持续上涨,涨幅超过两成,本报日前的报道引起广大市民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有关液化气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出厂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中石油、中石化要督促所属液化气生产企业对照国家政策,主动自查自纠,并将去年6月份以来发生的出厂价格超过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如实汇总上报发展改革委,统一研究处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价格干预措施,以及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将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行为的发生。
据悉,四川省属放开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地区,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放开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地区,要制定液化气价格上涨应急预案,当液化气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要及时介入,依法进行临时价格干预,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省物价部门已经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液化气价格的相对稳定。(张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