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刘飞锋 通讯员余作才)3年前,资源县一个体鞭炮厂发生爆炸,正在作业的3名工人被炸身亡。事后查明,这是一起因老板疏于管理,擅自扩建工厂酿成的惨剧。
1月17日,肇事老板李某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年51岁的李占桥是湖南省祁东县农民。
2001年l0月,李占桥在并未具备相应安全管理知识和接受相应培训的情况下,来到资源县承包了“宏利”鞭炮厂。
2003年4月初,李占桥雇请没经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唐某等4人生产鞭炮。
当年7月4日早上7时许,唐某在移动一台机器时,钢制支架与水泥地面摩擦产生火花,引燃遗留在楼面的硝药,15万多头半成品鞭炮爆炸,造成正在编织鞭炮的其他3人大面积烧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