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储白珊
洪东升 文/图
十年前,刘俊从老家贵州来福建闽清打工时因被怀疑盗窃,被闽清公安人员殴伤,十年来,他为了维权已精神错乱、被妻抛弃。
刘俊的双臂习惯性低垂着,两只手掌往内弯曲,喝水的时候,双手的手掌和手背要一起用力,才能稳住杯子。 昨天上午,此案在福州闽清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名26岁的贵州小伙子坐在原告席上———他目光呆滞,说话含糊不清,但非常努力地表达着自己,他要讨一笔十年前的债,为此他索赔80万元。
十年前的惊心一幕
刘俊是去年11月底到福州来的,这是他第三次来福州。近两个月来,他一直住在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内,天气再冷,他也只穿一件薄秋衣,一件薄夹克,一条长裤。记者见到刘俊的时候,他再一次回忆起十年前发生的那一幕———他说那一幕已经深深地刻进脑海,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掉:
1996年6月,16岁的刘俊辍学随伯父千里迢迢、一路辗转到福建闽清县打工,因为难找活计,他想从闽清转到福州另谋生路。同年10月31日凌晨,刘俊与两名老乡在闽清长途汽车站搭车时,遇到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和联防队员,因怀疑其盗窃,被带进梅城派出所盘查。
“他们(工作人员)对我拳打脚踢,还把我反绑住,吊在天花板的电风扇上,用警棍打、皮带抽……”刘俊说,这样折腾了七八个小时之后,他才被放了下来,这时,他的双臂已经疼得完全失去知觉,整个人奄奄一息。
刘俊说,接下来的3个月里,他被关在派出所里,每天靠伯父刘建某送来饭菜维持生命,其间民警曾找人给刘俊进行针灸治疗。3个月后,梅城派出所以治安联防队员蒋加某的名义,与刘俊三人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蒋一次性支付刘俊4万元,了结此事。
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协议书(落款时间1997年2月27日),协议书上写道:“甲方:蒋加某,男,25岁,闽清县梅城区地区(原文)治安联防队员;乙方:刘俊……乙方因盗窃,被甲方在治安巡逻中抓获,在抓获过程中,甲方因采取措施不慎致乙方双臂受伤……出于人道主义,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补偿费人民币肆万元整……”
他经历了三段插曲
家境贫寒的刘俊带着那4万元,回到贵州老家,2000年1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给刘俊核发了残疾人证,认定刘俊为二等残疾。而这时候,刘俊已经知道,派出所民警殴打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件事情不能私了!去年年底,在亲戚的帮助下,他委托公民代理人邹丽惠,向闽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80万元的赔偿诉求。
插曲一
婚后三年遭遇婚变
刘俊说,被打之前,他与其他的同龄人没有任何差别,他勤劳、乐观,梦想着用自己的双手打造生活,可是被打之后,刘俊整个人变了,他开始说话含糊,害怕跟陌生人说话,常常发呆,并且一呆就是老半天,同龄人都成了村里的全劳力,刘俊却一点活都干不了,每天跟随着父亲看土医生,不停地扎针、喝汤药,被人笑称“药罐子”。
4万元很快花尽,治病的钱却没有就此打住,亲戚们你凑一点我凑一点,接济刘俊继续看病,刘家卖掉了所有能卖的东西,还是免不了向外借债,生活变得更加窘迫。农村人结婚早,可整个村,没有一户人家看得上刘俊,村里的姑娘见了他,都远远地躲开。2002年,刘俊的伯父拿了一笔钱,给刘俊说了个媳妇,媳妇也是残疾人。
可是刘家实在太穷,刘俊又无法干活,媳妇过门后的第三年,终于弃他而去,留下不足3岁的女儿。刘俊没有去找她,他说妻子不可能回来了,家里太穷,没办法让她好好生活。
刘俊没有抱过他的女儿,他的手臂至今无法举起来,手掌很平,无力,拇指紧紧地靠着食指,握物十分困难,手掌心还会频频出汗。这一次刘俊来福州,女儿就留在贵州老家,由亲戚轮流照顾,记者问刘俊什么时候回去看她,刘俊低头想了很久,回答说“不知道”。
插曲二
真假刘俊的闹剧
据了解,去年的4月和8月,闽清县公安局曾两次派人前往贵州,调查1996年刘俊被打事件,以及刘俊的伤情,事后公安人员认为,在贵州,他们见到的残疾人是个“假刘俊”,他的“右手臂肌肉严重萎缩”,而之前刘俊做的伤情鉴定,都只针对左手臂。
对于这个疑问,记者从刘俊父亲口里知道了答案,原来,在公安人员抵达的那段时间,刘俊恰好因为被打受刺激,引发精神错乱,离家出走了。自从被打之后,刘俊已经做了3次伤情鉴定,其中两次是闽清县公安局要求的。刘家人称,公安人员再三地登门造访,以为他们只是了解1996年发生的事情,找不到刘俊没有关系,只要让他们看见有人残疾就行,就这样,刘家人找了一个残疾人前来替代。
由于长期坚持治疗,刘俊现在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
插曲三
律师变为公民代理
昨天的庭审,是刘俊维权十年来最企盼的一天,他和他的父亲以及代理人,清晨5点多就起床,搭班车前往闽清开庭。可没人知道,刘俊差点撑不到这一天,他差一点失去了代理人。刘俊的现任代理人邹丽惠,已是刘俊委托的第三位律师,先前的两位律师,先后辞去了代理工作。2003年,邹接下此案之后,除了为搜集证据奔波,还担当着刘俊在福州期间的保护工作。
去年年底,因为所在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原因,邹丽惠暂时无法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闽清县公安局曾针对她的代理人身份提出疑问,但刘俊的案子已经代理了一半,在这关键时刻,邹丽惠并没有放弃:“我同情他,律师应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何况他如此弱势,我更有义务仗义执言。”
昨天的庭审,邹丽惠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刘俊不知道什么叫做律师代理,什么叫做公民代理,他一直坐在她身边,除了回答法官的问话,始终垂着双臂,低着头。
刘俊:我还要撑多久?
百度一下,农民工维权成功的案例可谓少之又少,孤身在外,维权对他们来说,是一件耗不起的大事。
和刘俊交流的过程中,记者深深地感受到他的无奈:在福州的这一个多月里,他每天都呆在小旅店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看电视,他的家人每隔半个月,就寄几百元到代理人的账户,再由代理人转交给他。“我很辛苦,我想回家。”刘俊只知道这个案子从调解到起诉,已经耗费了3年时间,但他不知道,诉讼的开始,意味着他也许还要耗费至少两年,并且胜负未知。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刘俊,小伙子露出一丝欣慰,他告诉记者,庭审中法官已经认可1996年他在派出所里发生的伤情,这至少说明他的维权之路又进了一步。
闽清公安局质疑刘俊身份
如果说去年的真假刘俊闹剧只是刘俊维权路上的一段插曲,那么刘俊三份身份证明上出生日期的不一致,则让他还没进入案件审理,就先遭到了闽清县公安局的质疑。
闽清县公安局认为,刘俊丢失了身份证,又一直未补办,加上户口本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上出生日期都不一致,很难证明这次来福州主张权利的这个年轻人,就是1996年被打伤的刘俊本人。
除此之外,闽清县公安局还一直质疑刘俊的伤情鉴定,他们在刘俊回贵州之后,曾经两次要求刘返回福州重新鉴定伤情,并称刘俊去年来福州信访时,刘俊的右手能够握笔写字。
就此案,2005年公安大接访期间,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牛纪刚曾专门就此指派闽清警方加快调查。
据了解,对于此案宣判,闽清县法院将另行通知。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