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亮)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公路客运总站了解到,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复,长春市及各县(市、区)公路客运站从1月26日起执行2006年春节假日期间部分线路票价上浮的相关规定。
公路客运票价上浮日期为春节前的1月26日、27日、28日,春节后的2月3日、4日,共计5天。
票价浮动方式为长春发往外地的线路票价春节前上浮,外地发往长春的线路票价春节后上浮。涨幅范围在原票价的基础上上浮10%~20%。
19条线路调整后的票价
长春—农安:高级12元长春—九台:高级10元长春—吉林(北线):高级22元长春—德惠:高级15元、16元、17元长春—辽源:高级28元长春—榆树:中级24元;高级29元;大型高一级29元长春—白城:高级67元长春—乾安:中级28元;高级33元、35元、37元、39元长春—北京:高级242元长春—大连:中级130元;高级149元、162元长春—郑家屯:高级31元、34元长春—伏龙泉:中级11元、12元长春—伊通:中级11元长春—磐石:中级22元、23元;高级26元、28元、29元、30元长春—朝阳镇:高级33元、37元、39元、40元长春—靖宇:中级43元、46元;高级55元长春—松江河:中级56元;高级74元长春—通榆:高级36元、46元长春—集安:高级79元、8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