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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记者陈二厚、何雨欣)2005年,中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0%,而GDP增长9.8%左右。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1月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分析指出,差距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统计口径不同,税收是按照现价计算征收的,而现在公布的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或者叫可比价核算的。据有关部门预测,2005年按照可比价统计的GDP增长是9.8%左右,如果考虑价格因素,GDP现价增幅预计在13%至14%之间,与税收增幅的差距大大缩小。
二是GDP的结构与税收结构存在差异。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去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照可比价计算增长16.4%,如果考虑工业品出厂价格因素,折算为全国的工业现价增加值,应该是19%左右。相应的,去年国内增值税增长19.8%,基本同步。去年营业税增量当中几乎一半来自于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而去年房地产业投资增长是22.2%,来自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分别增长18.2%、21.5%,大体上与税基对应。企业所得税采取当年预缴、次年四月底前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2005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增长35%,既得益于企业本身实现利润保持比较快的增长,也得益于2004年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8.1%,在2005年一季度汇算清缴收入较多。
三是外贸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与对税收增长的作用影响不一样。GDP核算是外贸进出口净值,也就是说进口是做减项的,出口是做增项的,所以进口数量越多,对于GDP减去的数字就越多。但是,在税收上,只要发生进口了,就会有税收收入,而出口退税不从税收收入中扣除,是财政单独作退税处理,对于总体税收没有影响。
四是进一步加大了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的力度,保证了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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