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郭欣)本报连续报道的宝商佳美家超市经二路店“1·14”爆炸恐吓敲诈案于16日晚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耿国杰、张利民因涉嫌爆炸被刑拘。
1月14日上午,宝商佳美家超市经二路店接到恐吓电话,称在超市放了东西,后经警方缜密侦查,在超市电子储物柜中发现一自制炸弹,而炸弹定时至当日下午2时爆炸,警方迅速将其安全转移至河滩空地,专案民警冒着生命危险于下午1时左右将爆炸装置安全排除。 16日下午2时许,就在专案民警全力破案时,两名嫌疑人再次打来电话扬言:“下午6时必须把50万元汇到指定账户,否则引爆放置在宝鸡商场的第二枚炸弹。”当时商场内人潮如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警方立即组织撤离商场内所有人员,并进行仔细搜索,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紧张排查,没有发现危险物品。在警方的严密布控下,当晚9时许在市区开往下马营的一辆17路中巴车上将两名嫌疑人抓获。警方在其住处没有发现危险品。
据悉,两名嫌疑人均为宝鸡某公司职员。因缺钱花,两人于去年12月预谋恐吓超市。1月7日,他俩购买了硝酸钾、木炭和硫磺制作自制炸弹。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