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份议案
尽快制定安全生产条例
本网杭州1月17日电 见习记者郑锐记者李建平浙江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于昨日开幕。今日,记者从大会上了解到,由章凤仙代表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建议”是大会收到的第一份议案。
记者今日从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该省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个“零增长”的目标,各类事故数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分别下降17.5%、11.6%和28.6%。
虽然在总体上安全生产事故在浙江有所下降,但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还需要从体制上解决,章凤仙代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02年颁布实施,但她在调查中发现,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认识不足、职业病危害趋于严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她建议尽快制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她说,应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把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从各行业系统中分离出来,上下对口,形成独立的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并实行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未经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安排未经培训教育的工人上岗操作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其法人的责任。(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