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吉林省提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并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责任人将一律严惩。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骆德春16日对媒体表示,《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定于17日正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