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俊)机场路附近商品房只卖约1400元每平方米?去年初,广州市民张莉就捡到了这样的“便宜”:她以150万元的总价,购得白云区机场路康意街住房15套。谁知这些住房是房产公司会计瞒着公司卖出的,该会计东窗事发之后,张莉被房产公司告上法院。 日前,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这些商品房买卖合同。
拿到房产证却无法收楼
该房产公司会计叫李强,他的妻子曾经是张莉的同事。张莉回忆说,去年1月初,李强找到她,说公司现急需将15套房产套现,张莉如果要购买的话,总价只需150万元,但全部要以现金支付。
张莉表示,她本来不想购买,但考虑到机场搬迁后该地段物业存在升值空间,再加上李强反复游说,她最终决定购买。为了买得放心,她还亲自去李强所说的那家酒店去查看,看是不是新装修。消除疑虑之后,去年1月28日,双方在该房产公司的办公室签订多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房产公司以150万元的价格将这15套房出售给张莉。在办好相关手续之后,3月29日,张莉领到了这批房的房产证。
去年5月6日,张莉高高兴兴去收楼。接待她的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这些房公司留着是要出租的,没说要卖。
支付了150万元还收不到楼,张莉着急了,去找李强交涉。第二天,该房产公司负责人赵刚就接到了李强的电话。后者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房是他卖的,钱已经花了,公司要配合买房者收楼。赵刚派人到房产交易部门一查,这些房果然转到了张莉的名下。他们立即报了警。
随着李强5月归案,事件真相浮出水面:李强是1988年到该公司的,案发前深得赵刚信赖,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去年初,他萌发了将公司15套居住用房卖掉,并将售楼款占为己有的念头。当时赵刚让他办理这15套房的涂销抵押手续,他便从房管局拿回空白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自己填写了内容并模仿赵刚的笔迹签名,利用这些伪造的委托书先办理了涂销抵押手续,然后找到了张莉,将这15套房以150万元的价钱卖给了她,并从其他工作人员处拿了公章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盖了章。之后,他又冒签赵刚的名,伪造相关证件,与张莉一起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私自卖房所得150万元,李强拿出大部分去办理全家到加拿大的投资移民。
公司告买房人要求撤销合同
经白云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15套房屋的总值约469万元。去年11月,白云区法院以李强犯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七年。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李强被捕后不久,去年6月该房产公司将张莉告上法院,请求撤销李强盗用公司名义与张莉签订的这15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撤销的理由之一,是这些房公司本打算来收租,卖房不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理由之二,是张莉与李强互相串通,以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的价格签订了合同。
房子收不成还成了被告,张莉觉得格外委屈。她表示,她与李强只是认识,怎么会是恶意串通呢?李强在该公司服务了这么久,交易过程中相关资料也齐备,“连房产交易部门都看不出任何问题、办了过户手续,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怎么会想到李强是在私自卖房呢?”交易完成之后,即使是李强侵占售房款,也与她毫无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之所以起诉我,可能是为了转嫁损失。”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虽然张莉与李强私自以该房产公司名义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生效,讼争房屋的房产证也已核发登记在张莉名下,但张莉对诉争房屋所有权的拥有是基于该公司职员李强私自拿取公章、未经公司同意及授权与他人签订合同等犯罪行为而取得的,因此,合同的签订不是该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诉争15套房屋的交易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严重侵害了房产公司的合法权益,所以张莉与李强签订合同的行为应为可以撤销的民事行为。最后,法院判决撤销这些合同,案件的受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张莉承担。(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