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刘慧婷
【金陵晚报报道】随着年关临近,百货商场、超市卖场的生意一天好过一天,正式销售人员忙不过来,“临时促销员”便成了众商家抢夺的“香馍馍”。
记者在金桥、夫子庙等小商品批发市场看到,许多店铺开始售卖新年商品,其中不少是由卖纪念品、工艺品、雨伞、剪纸的店铺临时“转型”而来的。 这些专卖新年商品的店铺,半数都打出了“急聘有经验导购数名、男女不限”的标识牌。
一位经营春联、剪纸的陈老板告诉记者:“我在一个月前就贴出招聘广告了,因为卖新年礼品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必须得补充促销人员,早打出招聘广告就可以早招聘到人。”
据悉,这些店铺需要的临时工,工作时间从上午7点到下午5点。待遇多在800元—1000元/月左右,并包一顿午餐。
据了解,年底需要临时“输血”的行业还不少。不少饭店都需要在年前就招一些临时服务员、传菜工和杂工等。一些超市、商场、家政公司等服务性行业也需要一定数量的临时服务员、促销员。其中以百货、超市的需求量最为突出。
苏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前半个月的销售量相当于平时的一个半月,每个6000平方米—1万平方米的卖场就需要200—300个促销人员,因此仅在南京地区,苏果就得准备8000人的促销队伍。
可是,年底大学生和民工大量返乡,人力资源不足,临时促销员的薪酬可谓水涨船高,可达60元/天,较平时翻了一倍,春节期间待遇则更高。
然而,临时促销人员和老板达成的协议大多属于“口头约定”,很少有签协议的。双方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临时促销人员的权益很难保障。
律师提醒,临时促销人员一定要有合同意识。即使时间再短,也一定要签订合同,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和方法、劳动条件等,以便发生纠纷后在解决过程中提供有力证据。万一未签合同,也要注意保留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家庭)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便于向本地区的劳动部门等投诉以求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