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新买汽车居然有维修记录?杨先生拿着维修部开出的单子,百思不得其解。原因只有一个,这辆所谓的新车已经被人使用过了,杨先生被经销商涮了。
保养时发现大问题
去年5月,杨先生在萧山某汽车贸易公司看中一辆尼桑轿车。 经销商一拍胸脯:“诚心买的话,便宜5000元。”
经销商当时说,这辆车的保险杠在装卸时有轻微擦伤,但已作更换,因此可以适当降价。杨某就以低于市场价5000元,即13.45万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转眼到12月底,新车开了1万公里,杨先生开车去定点维修部做保养。
没想到维修部的电脑资料一查,出问题了。这车在4月有过修理记录,涉及发动机盖、翼子板、电器设备等8个方面16个零部件,维修费高达1万多元。
查出此车发生过车祸
新车怎么会有维修记录?难道是辆旧车?杨先生去萧山工商分局寻求帮助。
根据修理清单和车辆保险记录,工商查出,这车在去年4月以13.98万元价格卖给一位施姓消费者。4月5日下午,工商人员到车管所办牌照时,车与停在一旁的大货车相撞,造成保险杠变形,汽车前右侧大灯外罩破碎。交警部门认定,这位工作人员负事故全责。施先生得知后退了此车。
撞车当天,经销商对尼桑车进行了维修。5月2日,修复后的车子又出现在公司展厅。
而这些,车主杨先生都被蒙在鼓里。
工商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该汽车贸易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
消法规定,问题商品应作退一赔一处理,杨先生退车后,经销商应向他赔付购买尼桑车费用两倍的钱即27万元左右,再加上杨先生已支付的牌照费、保险费、养路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30多万元。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车辆仍归杨先生,该公司一次性赔偿杨先生24万元。
经销商诚信问题值得关注
“旧车改头换面当成新车出售,2004年我们也碰到过一次,消费者开着开着,零部件就出问题了。这种做法已涉嫌商业欺诈。”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说。
近年来汽车消费日趋兴旺,有关纠纷也水涨船高。萧山工商部门去年受理汽车消费纠纷32件,较上年成倍增长,主要集中在经营者销售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和保养、维修时使用劣质配件引起的纠纷,如将旧车当成新车,将国产配件宣传为进口配件,将分厂或联营厂生产的宣传为本厂生产等。
“对这些行为,消费者很难事先发觉,关键在于经销商讲不讲诚信。”叶元春说。她建议,一旦发现车辆出现上述问题,消费者别犹豫,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第一时间掌握相关证据,获取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