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魏炜)昨天,曾家兄弟一起站在湖里法院的被告席上,弟弟承认盗窃单位的电路板,哥哥也承认帮忙卖给失窃公司。
曾×猷毕业于东北一铁路工程学院,1999年来厦后进入一大型铝箔公司,担任仓管员,月工资2000多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五六月间,曾×猷先后将公司的26块电路板偷回暂住处。检察机关出示鉴定,说其中25块已估价,价值35万余元。
2004年1月,曾×猷辞职,让他在济南工作的哥哥曾×恒帮助销售这些电路板。由于这些电路板极具专用性,大多数企业都无法使用,起初卖得很不理想。于是,曾×猷让哥哥与自己原先工作的铝箔公司联系销售。检察机关称,曾×恒先后卖了3块电路板给弟弟工作过的铝箔公司,非法获利近9万元,因此案发。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