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龚敬)在“12·29事故”之前,还有一名公交司机在斑马线上撞死人。记者昨日获悉,肇事者前几天由湖里区检察院批捕。
去年12月9日下午1时37分左右,戴某驾驶闽DY3710公交车沿嘉禾路途经怡鹭大厦路段时,未停车让行正过斑马线上的行人董女,将她撞飞了,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戴某立刻报了警。他说,董女当时骑自行车快速过路口,当时他的车速大约20公里每小时。后来又说,当他直视前方时,骑车人就已经横在他的前方,导致他刹车不及。但3个目击证人众口一词,说死者当时是推车过马路的;证人还说,当时这辆27路公交车速度很快。
经相关部门认定,闽DY3710大客车的灯光系、转向系、制动系都符合规定要求。戴某承认,自己在驾车从辅道欲并入干道时,操作不正确,没有仔细观察好路面情况,没做好礼让。
交警部门认定,戴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