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局将设立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本报讯(记者郭安)从即日起,旅行社拖欠导游员工资,不仅将在北京旅游信息网“旅行社信誉档案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同时,旅游局还将开通专门举报电话。 昨天,北京市旅游局正式下发了相关文件。
据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来,多次接到导游员的投诉,反映部分旅行社聘用导游员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甚至让导游员垫付团款。个别旅行社还恶意拖欠导游员所垫付的团款。为维护导游员的合法权益,特重申并发出了相关通知。
通知要求,凡旅行社聘用的导游员,旅行社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导游员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此外,旅行社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导游员垫付团款,更不能以任何借口拖欠导游员所垫付的团款。而各旅行社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凡有拖欠导游员工资和导游员垫付团款未结清退还的,要在2月20日前全部结清退还导游员。
最后,北京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对逾期仍存在或者继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一经查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