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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市消委发出2006年第一号消费提示,希望市民在向宾馆、酒店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签约。
市消委提醒市民,在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有维权意识,看清菜单,了解菜品规格、重量、价格以及有无服务费、包房费等其他费用。 同时,无论经营者怎样口头承诺,在交纳订金前都应与其签订书面约定,内容包括订餐的桌数、金额、酒席的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菜品质量、酒水的提供及结算方式等,并标明违约责任。签约后,要妥善保存好订单和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这就是消费者维权的证据。
市消委透露,近年来我市关于年夜饭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如有的酒店因订餐顾客较多,临时把订餐价格相对较低的顾客“踢”出去,拒绝提供服务;有的饭店私自调换菜品,不按事先约定的饭菜上桌等。为此,该委希望市民在预订年夜饭时尽量考虑周全,不要留下消费纠纷隐患,以免过年的好心情受到影响。记者陈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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