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杨志敏)无论您的年龄是大还是小,无论您有没有深圳户籍,都可以参加首届“爱在深圳”摄影大赛。在“专业组”之外,大赛特设“业余组”,诚邀所有市民拍摄身边爱的故事。
首届“爱在深圳”摄影大赛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精神文明办、深圳市关爱办和深圳报业集团主办,深圳商报社和深圳市职业摄影协会承办,深圳市新闻摄影学会和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协办。 据主办方介绍,深圳是一个由不同地域的“移民”组成的大家庭,不同的文化在这里碰撞、交织,相同的人性在这里融汇、升华,爱与关爱成为这座城市的核心精神。举办这场大赛的目的就是“让关爱成为深圳街头巷尾的主旋律、成为深圳人镜头里的永恒亮点”。
奖项奖酬
为鼓励普通市民参赛,比赛特设专业组(A)和业余组(B)两大类,所有摄影团体会员及传媒机构摄影记者均为A组,其他为B组。大赛将评出金、银、铜及优秀奖,135个获奖名额专业组和业余组基本各半。具体设置为:金奖5名(奖金3000元)、银奖10名(奖金1500元)、铜奖20名(奖金6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200元)。
作品要求
凡是以“爱在深圳”为主题,在2006年3月1日以前在深圳拍摄的纪实图片,无论是黑白、彩色还是数码照片,只要不是电脑合成的照片都可以参赛。参赛图片须将标题与图片说明写在图片背后,照片尺寸一律为10寸(20×25cm),照片一律不装裱,照片背后写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参赛照片每人限6幅(组),成组照片不超过10幅,要有完整的故事。
邮寄地址
参赛照片请寄: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深圳商报奥林匹克大厦605室深圳市职业摄影协会,注明“爱在深圳摄影大赛”并清楚地在信封上及图片背面标明参加A组或B组评选。截稿日期为2006年3月1日。3月16日,大赛评委会将对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图片将于2006年5月在深圳商报展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