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据《华商报》报道,近日,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时,户口簿上不会再出现刑满释放等字样。
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在1月12日召开的各区(县)公安局户政大队负责人会议上宣布,即日起在户口簿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一栏内,不会再出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的字样。
户政处处长王景选说,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