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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辛洪军 记者刘永斌) 盗伐林木,案发后畏罪潜逃二年多。最近,尹某被警方抓获。
警方2003年2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自2002年冬腊月起,在大郑镇高家村小林屯,有人一直在砍伐、收购河边的杨树。 庄河市森林公安分局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砍伐树木的人已经离开。经查,2003年1月初至2月17日期间,庄河市大郑镇李屯村村民尹某,以持有空白房前屋后林木采伐证为由,收购该镇高家村小林屯集体所有的河边杨树和赤杨,并自行砍伐树木261株,总蓄积量39.9立方米,后出售给木材加工厂。案发后尹某畏罪潜逃。同年5月,庄河检察院以尹某涉嫌盗伐林木罪,批准逮捕。
尹某畏罪潜逃后,在大连市森林公安分局布置下,庄河警方多次组织抓捕,并列其为网上逃犯。虽然经过多方努力,但均无结果。去年12月,一条准确的消息浮出水面,尹某在锦州市出现。于是,大连、庄河两级森林公安机关于去年12月15日22时许派出警力,于次日凌晨4时30分许到达锦州市。在锦州警方的密切配合下,经过30余小时的奋战,将畏罪潜逃两年半之久的尹某抓捕归案。现羁押在庄河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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