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05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至2010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规划。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深圳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和“七个着力”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对“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抓住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战略机遇期
(一)“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统一认识,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抢抓机遇,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新的历史阶段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成功战胜“非典”疫情等重大灾害的挑战,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开放,大力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建设,“三个文明”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绩。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十五”前四年,全市生产总值由“九五”时期末的2187.4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4282.14亿元(按经济普查口径计算),连续实现GDP3000、4000亿元的跨越,年均增长率高于“十五”计划12%的预期目标(以下简称预期目标),达到16.6%。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速度和效益同步提升;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全方位开放格局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化进程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环境建设更加扎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迈出坚实步伐;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就。“十五”计划的圆满完成,为我市“十一五”和未来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深圳面临新的战略发展机遇和挑战。“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纵观国内外形势,我市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即将结束,CEPA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顺利实施,国际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有利于深圳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全球范围的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IT产业正加速与传统经济融合,为我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供了机遇。同时,我们也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在经济和科技上占整体竞争力优势的压力,面临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能源、原材料市场不稳定的冲击,面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带来的非关税壁垒及其它贸易纠纷的不利影响。从国内来看,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东中西部加快发展并迅速崛起,区域协调统筹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9+2”泛珠三角合作的深入推进,全国、全省区域发展格局正经历一次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既为我市提供了有利的合作发展机遇,也使我们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从自身情况看,经过25年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深圳具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具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有利条件,具有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区位优势、包容文化和创新开放精神。但深圳作为全国先行发展的地区,也更快更早地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和制约因素: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增大,经济增长面临土地空间、能源与水资源、人口、环境承载力“四个难以为继”的硬约束,体制改革创新的难度加大,社会矛盾凸显,城市建设与管理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这些因素叠加起来,决定了深圳“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将进入新的更高水平上的发展关键时期。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总目标,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原则。
主要目标: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2010年人均GDP达到12000美元左右,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0%;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主导产业竞争力更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初具规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形成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体制环境;对外对内开放取得新的进展,经济发展的腹地和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国际化城市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切实得到提高;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能快则快、好中求快的原则,保持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在紧约束的条件下求得又快又好的发展,这是深圳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速度与质量效益的统一,突出强调提高质量效益。要坚持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提升产业增长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面提高整体经济素质和竞争力,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不断增强深圳的发展优势和生机活力。这是中央和省对深圳的期望,也是深圳发展的根本所在。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建立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加强对事关深圳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建立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协调机制,使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以完善体制、制度、政策环境为重点,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子,不断丰富对外开放的形式和内容,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切实增强城市的竞争力。
三是坚持“四个下降、三个提高”的要求,扎实推进效益深圳建设。这是深圳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把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更新资源观,更加合理、有效、节约地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全面推行节约型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节约型增长方式,重视和开发制度、管理、文化、环境、人力、地缘优势等无形资源,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城市,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是坚持加强空间统筹,推动特区内外协调发展。这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内容。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避免无序建设和低水平开发,全面推动全市协调发展。在深入推进城市化过程中,要将全市规划建设与公共服务的重心逐步由特区内向特区外转移,构筑一体化的城市体系,促进特区内外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五是坚持加强区域合作,不断拓展深圳发展的腹地和潜力。深圳的发展只有放在区域乃至全国的大局中,才更有价值和意义。要按照“融入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升级、强化经济辐射”的总体要求,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实现新跨越。重点通过推动深港合作、珠三角合作、泛珠三角合作,拓展深圳的发展空间和辐射空间,面向世界,服务珠三角,服务泛珠三角,服务全国,在全国新的发展格局中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和服务作用。
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我们党执政意识和执政理念的飞跃,是深圳未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把以人为本贯穿我们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关键。“十一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总的思路是,按照“产业第一”的总体要求和“优势优先、新兴培育”的原则,实施“整合链接提升”的发展策略,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适度重型化制造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实现深圳由初级的生产要素聚集地向高级生产要素聚集地转变,由加工基地向研发创新基地转变,由“深圳加工”向“深圳制造”和“深圳创造”转变。
(一)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级化。继续发展壮大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型产业群。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延伸,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为主转变,强化研发设计,提高附加值,抢占制高点,争取在新型平板显示、通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软件、数字内容、半导体照明等取得新突破,巩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内部行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抗风险能力。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扶持环保产业和海洋产业,推动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努力将深圳建成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和中医药的产业基地。加快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骨干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企业。
(二)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先进制造业,夯实制造业发展基础,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和经济持续发展能力。着眼于降低现有产业的结构性风险,推进整体制造业适度重型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制造业水平,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精密机床、交通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物流设备、环保设备、模具等优势领域的先进制造业。重点扶持和拓展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精细化工和化工中间产品制造业。把握国际汽车产业转移趋势,力争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与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区域辐射带动力,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强化发展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两大战略服务业,运用国际先进管理方式和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壮大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餐饮酒店业、房地产业五大主导服务业,推进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使深圳成为区域性消费经济中心和“购物”中心。加快培育会展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五大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形成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四)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大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势传统产业的力度,积极引导传统行业向加工与设计相结合转变,提高设计、工艺水平,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传统工业的优化升级。重点改造提升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黄金珠宝首饰六大优势传统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先导示范作用的企业群。加快发展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农业,加强农业科研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科技型、高效型、安全型和生态型农业。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市自主品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中介为辅导”的品牌培育原则,建立一套“共担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品牌培育市场化运作机制。突出行业重点,着力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品牌和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在全国甚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鼓励品牌经营,发展自主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实现兼并重组,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
(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建设“一带四区六园九基地”的产业功能布局。积极应对经济一体化和产业转移调整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联动调整,按照“南软北硬、南高北重、东西两翼港口旅游”和“四个支柱产业”的发展要求,形成分工清晰、互补配套的整体城市功能布局。建设以南光路、机荷路、外环路大工业区为主轴,构筑横贯东西的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带。继续推进以特区内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功能区、以光明产业园区为主体的西部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以大工业区为主体的东部先进制造业功能区和以东部滨海地区为主体的生态休闲度假功能区建设。继续加快建设盐田港、前海湾、平湖、龙华、笋岗清水河和航空港六大现代物流园区。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引导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向外转移。加快产业集群化进程。推进电子通讯制造业、数字化装备制造业、家庭消费产品制造业三大产业集群,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和产业链经济。加大老工业区的整合力度,建设家具、钟表、模具、服装、内衣、黄金珠宝、汽车电子、现代家电、新型自行车等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基地。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深建设总部基地。
三、大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自主创新能力是科技竞争的核心和决定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基础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市要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使深圳成为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人才荟萃、创新企业众多、创业投资活跃、综合环境优良、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在众多科技领域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城市。
(一)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分梯次培养自主创新企业群。重点扶持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类别的企业研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导中小企业就单一专门技术实现突破,引导技术拥有企业向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技术转移和扩散,引导企业就专门技术组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研究开发联合体。采取政策措施推动资源配置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鼓励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创新。引导企业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设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兼并和重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引导企业委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对单项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引导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享研究开发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并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加快建设各类专业孵化器。积极支持海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型科技孵化器,促进政府、高校、企业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对中小企业的研发外包,造就强大的后备创新企业群体。积极营造创新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强化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地位,切实维护企业家的各项合法权益,建立更加开放的产权制度和市场环境,健全为企业家服务的机制,吸引和培育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造就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
(二)鼓励多种形式的自主创新。注重本土原始创新技术积累的提升和突破。积极鼓励原始型创新,以重大基础性发明创造占据产业技术制高点。按照有限目标、专项资助、社会招标、联合攻关、重点突破的原则,引导社会和政府的创新资源向原始性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倾斜,争取在通信、IC设计、软件、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掌握一批技术源头,形成一批原理性发明专利,制造一批基本技术标准,从而提高深圳在全球化的高新技术产业链分工中的地位,增强竞争力。加强以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为重点的集成创新。要顺应高新技术发展日益复合化、综合化的趋势,组织全市力量对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展攻关。鼓励运用现有技术和知识进行集成创新,以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优势资源集成度高的数字电视、平板显示、装备制造、移动通讯等领域为突破口,形成一批产业链相对完整的战略高新技术产品和新兴工业门类。重视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后的高位嫁接。在计算机制造技术、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半导体化合物等技术上,制定引进关键技术和装备后的消化吸收创新方案,促进引进技术的本土化、配套化、完善化。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来深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支援中心。在人才、场地、资金、中介服务上给予支持,吸引国内外大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将其纳入我市的研究开发体系。完善深港科技合作机制,促进两地研发机构、科技人员等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
(三)加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加大政府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以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和提高全民科技意识为主题的新科学馆。整合现有的公共技术平台,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我市高新技术整体研发能力和研发效率。实施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创办深圳科技大学。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研发与服务功能。加强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努力把高新区建成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园区。建设六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加大投入建设位于高新区的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和位于光明园区的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等六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完善其配套与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国家级产业化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市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快制定和颁布我市相应的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形式扶持市软件园及其分园的发展。支持市留学生创业园做大做强,加快市留学生大厦和龙岗留学生产业园建设,鼓励与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引导和鼓励中小型企业与我市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四)加强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核心的公共研发平台。加大市级重点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加速培育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完善科研力量布局。提高全市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建设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实验条件和资源网,整合研究力量,增强多学科交叉研究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建设以高新技术武装传统产业为重点的公共技术平台。重点依托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印刷包装、黄金珠宝首饰等传统产业的行业协会组织和相关研发服务机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鼓励支持大型工业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建设以提供检测条件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公共检测平台。依托具有一定资质和水平的检测机构,围绕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产品标准化和国内外市场准入认证等技术创新全过程,形成专业、系统和完善的检测服务链。建设科技信息平台。联合全市相关机构,建立以数字化资源为主要形式的,以科技文献、科研数据、标准、专利、科技成果和项目、竞争性情报、国内外技术贸易政策法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以信息网络为服务手段的服务体系。建设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继续办好“高交会”,打造更具国际吸引力、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和产业化的平台。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华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及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股权融资、股权转让需求,建设以促进高新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资发展为目的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深圳成为全国性的创业资本聚集中心。
(五)构建以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利用为核心的创新机制。加快实施深圳市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地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全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建设工作,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发展体系,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努力把深圳建设成知识产权强市。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大投资领域,有针对性地绘制主导产业专利地图,发展一批重点实验室群、研究院群,形成知识产权产出的集群效应。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利用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构建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专利数量与质量的同步增长,发展以原创作品为基础的版权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拥有驰名商标的国际品牌。实施城市标准化战略,尽快组织制定《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建立深圳市标准信息馆。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鼓励在研发活动中产生各种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标准研制和专利研制,重点支持企业、行业组织等研制结合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支持指导企业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四、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形成更有效率更具活力促进和谐的体制环境
改革创新是深圳的立市之本,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要以更大的决心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体制保障。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形成激励和约束兼备的行政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首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行政责任主体和责任程序,加强责任约束、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将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量化,为行政绩效考核提供客观依据;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形成责任闭合环路,使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形成灵敏、有效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经常性的审批事项审查机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条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探索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和市区之间执法协调,将行政执法的主要力量下沉到基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产品的供给,发展多元化服务机构,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转变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和完善与市民和企业的沟通机制,不断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新的便捷、经济和有效的服务产品;推进政府职能调整和行政资源的整合,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分工,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问题;按照效能优先,结构优化,运行顺畅和人事精简原则,理顺市、区政府及以下层级的行政事权关系,探索社区管理新方式。
(二)以完善产权制度和降低综合成本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知识经济、循环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进一步改革政府调控经济的机制。改革土地资源的配置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整合各类基金资源,基金的投放要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参与、政府决策的方式选择项目,支持企业发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研究特许经营等政府软环境资源的配置条件与方式。发挥政府资源的杠杆作用,放大政府资源的效应。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形成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完善产权明晰、责任到位、监管有效、运作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出资人履行职责的制度约束。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运营制度改革。增进和保护不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放松对社会资本投资、技改的审批审核,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进一步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问题,积极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投资文化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促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加快要素市场建设。让各类生产要素更加自由、有序地流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丰富的资源和交易平台。加快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配合中央和监管部门培育推进创业板市场。积极拓展债券发行和流通市场,加快完善债券市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为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大力发展产权、技术和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办好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深圳产权交易所。开展技术产权和非上市股权的交易试点。着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理分工,培育和构建企业间的诚信网络。在政府管理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企业之间努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和信用担保等平台,形成多层次社会化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信用行业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推行强制履约制度,健全信用制度法规,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三)以积极增进社会公平和人民福利为重点,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力度,政府集中力量加强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供养方式的改革,对一些新增公共服务项目,积极采用招标采购等外包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开放社会事业领域,吸引各种社会主体举办社会事业,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合理引进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办学为辅助的办学体系,完善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深化文化体育事业改革,探索管养和供给的新机制。深化行业协会改革。构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新型关系,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强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展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改进社区管理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网络体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建立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安定和安全的社会保障体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就业保障机制,提高就业的市场调节水平。建立完善的企业欠薪保障制度,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综合改革,构建统筹协调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公共安全体制,建立由政府公安机关、社会安全机构、物业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等多层次、立体化公共安全体系。
(四)建立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协调机制。要加强对改革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形成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加强改革方案的公众参与。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改革实行公示和听证,完善专家论证制度,使改革创新更多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建立改革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影响长远的重大改革,进行跟踪评估,不断改进工作。建立促进改革创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列为全市重大改革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制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为推进改革创新事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建立全新的开放体系,积极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经济特区是特别能开放的地区。要坚持以开放促发展,大力拓展区域经济合作新领域,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政策,不断提高“引进来”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走出去”的竞争力。
(一)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效益。加快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坚持科技兴贸,推进外贸出口从低附加值、简单加工出口向高附加值、自主品牌出口转变,扩大自有技术、自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及传统支柱产业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及设备和短缺资源。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开发和创新,延长增值链条,增强国内配套能力,扩大产业聚集和辐射效应。调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大力提高服务贸易出口比重。扶持本地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加快深圳出口加工区建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发展远洋贸易,积极开展转口贸易,大力培育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大力拓展欧盟、北美、日本等传统出口市场,同时开拓东盟、俄罗斯、中东、非洲、拉美、东欧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国际营销网络。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深圳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二)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对外资投向的引导。注意产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和平衡问题,大力吸引产业链薄弱环节和产业链上游环节、高端环节的外资项目。加强对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东亚和东南亚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招商引资,力求外资来源多元化。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来深设立地区总部、物流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管理运营中心。改善、创新吸引外资的方式。重视并服务好现有外资企业,推动其增资扩股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上下游企业前来投资。积极推动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利用香港创业板、美国纳斯达克等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大力推动企业以中外合资合作产业基金、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及BOT等方式引进外资。促进外资以跨国并购方式进入深圳,鼓励外商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组和改制。借助香港在世界上的知名度和成熟的招商引资经验,进行两地在海外的联合招商。调整、优化外资存量。按照建设“效益深圳”的要求,转移部分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较低的外资企业,同时引进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高的外资企业加以补充,从整体上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
(三)在“走出去”方面实现新突破。通过相应的政策扶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到境外投资,扩大互利合作和共同开发。鼓励企业在科技比较先进的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中心,收购技术比较先进的企业。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建立境外资源供应基地。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国内商品、技术、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支持企业参与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提高对外经济合作的效益。在输出普通劳务的基础上,扩大技术出口,通过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技术、机电成套设备等出口。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鼓励促进企业利用参加国(境)外展会、投资贸易、市场考察等方式,开拓海外市场。
(四)大力拓展深港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互惠双赢新领域。实施以“深港合作圈”、“大珠三角合作圈”和“泛珠三角合作圈”三个圈层的区域合作与发展策略,拓展区域合作的发展腹地。深化与香港的区域合作,积极拓展深港合作与交流新空间。学习、借鉴香港在经济管理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为促进深港两地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往来提供出入境、通关和结算等方面的更大便利。加强与香港在金融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在金融业务、支付清算、金融监管、人员培训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结合CEPA的实施,以深港“1+8”合作协议为基本框架,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的开放,吸引香港的金融业、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中介行业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企业,来深投资合作,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水平和竞争力。深入推进大珠三角合作。依托珠江三角洲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和产业梯度转移机制,通过与大珠三角区域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形成稳固、协调并辐射“9+2”的大珠三角合作圈。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上新水平。按照《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合作方向和领域,不断创新合作机制和完善合作规划,重点抓好基础设施、能源、经贸、劳务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逐步建立区域一体化市场体系,拓展深圳经济发展的空间和腹地。加快发展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关系,大力推进深圳与东盟等区域的经贸合作。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地融入全省全国、服务全省全国。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拓宽合作和发展领域。以经济技术合作为重要形式开展对口扶贫工作。
(五)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促进贸易公平。深化通关制度改革,优化口岸环境,提高口岸的整体功效。充分利用毗邻香港、外向型程度较高和海陆空综合运输发达的优势,推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和监管模式的转型,实施“区港联动”试点。进一步规范全市涉外地方法规和相关政策,优化政务环境,加快地方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法制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涉外知识产权。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大力培养国际贸易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国外反倾销等案件应诉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积极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完善对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
六、积极推进“文化立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水平
文化是城市的软实力,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影响力的重要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十分重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协调发展,推进社会文化事业全面进步。
(一)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完善公共文化的设施网络、服务机制、供给机制和政策法规,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加强社会科学研究。继续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文化精品,形成城市文化特色。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财政投入,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鼓励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加强文化立法,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聚集地建设,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发展现代文化产业,重点发展传媒、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创意设计、印刷、视听、歌舞娱乐及旅游休闲产业,使之成为支柱产业。大力扶持和培养本土文化企业,打造自有文化品牌,努力建设图书馆之城、钢琴之城、设计之都和动漫基地。完善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形成具有带动力和辐射力的文化聚集区。加强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办好“文博会”,推进“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文博会”配套项目设施建设。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协调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推进现代教育制度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续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高中建设步伐,高水平普及高中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合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积极办好现有高校,高标准规划建设新高校,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统筹整合公共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教育资源配置体系。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扩大教育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
(三)着力建设现代人才良港。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创新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开发系统,壮大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大力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加强人才资源宏观调控,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构建产业引才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建立健全科学、公开、透明的人才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构建统一开放、规范有序、体系完备的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调解作用。完善人才服务和保障体系,营造最适宜人才发展的环境,增强我市人才竞争力和吸引力。
(四)积极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妥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吸纳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有效增加医疗服务供给量。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完善医疗网络布点,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城市医疗服务二级架构。推进医疗卫生均衡发展。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医疗和药品广告管理,严厉查处欺骗、损害群众的虚假广告。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有效控制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非典型性肺炎、猪链球菌、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积极防治职业病。加强妇幼保健,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打造体育强市。全力申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完成市奥林匹克中心和相关配套场馆的建设。
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是深圳的发展目标。必须按照国际先进水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大力实施“南北贯通、东拓西联,中心强化、两翼伸展”发展策略,不断完善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着力营造开放而有活力、高效而集约、宜居而安全的城市空间。进一步提升深圳的区域协作与合作功能,贯通与南部香港、北部广州东莞之间的联系,协调与惠州及粤东地区发展,加强与珠江西岸地区经济社会联系,深入推进与泛珠三角地区的全面合作,不断拓展经济腹地,着力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布局,以“差异化”和“协调式”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组团分区规划,着力提升组团功能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促进组团融合,将全市空间进一步整合为城市核心区、西部滨海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和东部滨海区五个城市功能区。强化城市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新生优势,罗湖上步既有的金融、商贸和专业服务业优势,华侨城的主题旅游优势,共同打造功能完善、区域辐射力强的城市核心区。充分利用西部滨海地区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密集的优势,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和高端制造业,将西部滨海地区打造为全市发展新的增长极。以城市生态绿心和铁路枢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中部地区发展,构筑城市中心区的功能拓展新城区。加强东部地区的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海铁联运,将东部地区建设成为向粤东北地区辐射的服务中心。加强东部滨海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培育,高标准开发旅游资源,推动东部滨海地区成为国际性的滨海旅游度假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认真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城市景观和建筑精品建设,加强小尺度空间和城市细部设计建设,着力塑造城市特色,强化城市品味。
(二)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牢固树立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统筹、主导和先导作用,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快法定图则及其以下层次规划的覆盖速度,切实加强各类用地和各项建设管理,推动建设模式由分散无序向集中统一转变。转变特区内外二元结构。以宝安、龙岗城市化为契机,推进特区内外协调发展,促进特区内外“四个一体化”,即规划建设标准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政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人口和社会发展一体化。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采取异地重建、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模式,重点改造水源保护区、重点产业片区、轨道交通沿线、重点景观改善区。加快旧城区改造。通过对现有旧工业区用地的整合和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增加城市土地潜力,推进工业结构的升级和空间结构的优化。加大对老商业区改造的力度。通过对旧住区更新改造,完善和提升旧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旧住区的生态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环境及其它生活环境。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实现电子政务从大范围推广向注重实效、提高成功率方向发展,发挥政府在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上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政务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行政效能监察网络。加快数字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资源的数字化和有效共享,建立数字化城市各类基础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决策水平。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全市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娱乐、旅游、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等信息资源。大力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积极引导企业在科研、生产、营销、商务交易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广泛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效率。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下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光纤网交换智能化,交换信息网分组化,接入网宽带化,互联网高速化和移动通信IP化。
(四)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公路、铁路、航空、海运和管道运输等各种运输方式,推动一体化和谐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大型铁路、港口、机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际物流枢纽城市地位。加快推进京广深、杭福深高速客运专线深圳段和龙华新客运站、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南澳旅游口岸建设。积极推进盐田港区、大铲湾港区以及蛇口、赤湾、妈湾港区建设,加强疏港系统建设,实现深圳从国际集装箱大港到强港的跨越。加快推进深圳机场二跑道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深圳机场航空货运中心地位。积极推进沿江高速公路、广深铁路四线、广深港客运专线以及广州-深圳、深圳-惠州、深圳-东莞等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深入推进深港西部过境通道和东部过境通道、皇岗、文锦渡口岸改造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全市的轨道交通建设,构筑网络化轨道交通体系。重点抓好“一横八纵”城市干线路网建设,滚动推进“七横十三纵”路网远期规划的实施,形成过境货运交通、输港货运交通和二线交通分工合理、运输有序的干线公路网。加快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二期等引水工程和供水网络系统建设,开展城市供水第二水源的规划建设,以新建东部、前湾LNG电厂,扩建岭澳核电厂为标志,不断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完善能源和水资源保障体系。跟进世界通讯技术发展,确保通信基础设施保持国际领先水平。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城市排水、燃气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五)提高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要求,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实现城市发展从建设为主向建管并重转变。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体系,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理顺关系,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决策和执行一致。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以数字城市技术为依托,大力推进城市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市政设施管理,提升市政设施城市化水平。全面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改善城管综合执法。做好城市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联动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八、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深圳走出土地空间、能源与水资源、人口和环境承载力“四个难以为继”困境,实现“四个下降,三个提高”的必由之路。
(一)完善人口调控和管理机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总量,实现人口与产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调整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的调控作用,引导企业减少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降低初级劳务工的比重。适当扩大户籍人口规模和比例,增强城市社会结构稳定性。坚持人口管理与人口服务相结合,理顺人口管理体制,整合人口管理资源,创新人口管理手段,建立“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机制,实现人口长效管理。坚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树立“绿色GDP”观念,强化政府“绿色控制力”,逐步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和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产业和环保型产业,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重点组织开发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等技术;精心建设一批示范园区、示范居住小区、示范企业,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加强政策调控和市场引导,认真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绩考核、规划计划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绿色消费模式。
(三)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以促进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为核心,实现单位产出占用土地、水资源和能源消耗显著下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大力整合、消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空置物业,积极利用地下空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优先保障社会事业、交通运输、能源水务、市政配套设施以及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扩大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产业用地的比例;抓紧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启动海水淡化等项目的研究实施,强化各项节水措施,加强雨洪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强制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城市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步伐,加快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坚决扭转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全面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污染源管理和监控,加大环保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主体作用,强化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整治。大力加强水污染治理,系统实施河流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推动执行汽车国Ⅲ标准排放,关闭小火电机组,加快电厂脱硫和“油改气”工作进度。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加快对靠近商务中心和居民住宅区的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和立交桥的噪声综合治理,完善固体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新建一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生态风景林和绿化走廊。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饮用水源、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以及滩涂、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继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自然景观保护,争创首批“国家生态市”。加快建立跨区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切实加强危险边坡等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全面完成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场的整治覆绿及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九、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一)推行积极的富民政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强化就业服务和提高就业能力为核心,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户籍人口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基层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和改善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建立泛珠三角地区劳务合作长效机制,实现输出地与输入地全方位多层次合作与交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对困难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增加就业岗位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加强劳动知识和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完善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和培训机构自主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形成企业培训为主体、公共机构为依托、民办机构为补充的格局,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养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对国有企业富余分流人员、城市化后的“农转居”失业人员、本地户籍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支持自主创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来深工作方式,实施人才柔性的流动机制和方便优惠的财税信贷政策,在工商登记、社会保障、劳动培训、助业贷款、创业指导等方面创造条件,鼓励归国留学生和大学毕业生来深创业,支持普通市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条件,放宽创办民营科技型企业和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登记条件,降低企业设立成本,鼓励民营企业股权转让。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使深圳成为创业者的乐园。
(二)完善利益分配调节机制。坚持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使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体现知识和人才的价值。在市场机制基础上,加大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控,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取缔非法收入,抑制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关注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关爱外来劳务工,认真解决他们的薪酬、医疗、居住、培训和子女入学等问题,初步实现“劳者有其工、病者有其医、居者有其屋”。积极做好残疾人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财政由硬性投入向软性投入转变,确保公共财政向公共事业、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倾斜。继续推进“同富裕工程”,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加强国防安全教育。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出租屋管理和无固定职业流动人员的管理,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强警队建设,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实现社会治安逐年持续好转,努力建设“平安深圳”。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行仲裁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按法律程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健全社会自治组织,重视社会自治在协调社会利益和调处社会纠纷方面的功能。以“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为目标,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义工团体,发展慈善、教育、环保、卫生、文化艺术和体育类非公募基金会,推动各类民间组织在服务市场经济、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各种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完善城市安全保障和应急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预警能力。建立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水旱风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较为先进的现代化监测预报设施和网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加快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副食品基地建设工程、生猪屠宰经营体制改革工程、工业区食堂整顿和建设工程、现代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加强粮食、药品、成品油、燃气等重要物资储备,建设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完善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报预测预警机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努力消除交通事故、火灾、环境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灾难安全隐患。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群众的安全观念和安全常识教育,健全社会动员机制。
(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覆盖广泛、水平适度、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适合我市实际,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使更多人拥有社会保险。进一步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实个人账户。发展企业年金,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全面推进劳务工合作医疗,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修订失业保险条例,使之与国家制度相衔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扶持再就业的效能,形成失业、就业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社会保险机制。按照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确定适度的待遇水平。建立可持续、多渠道的社保基金筹集机制,疏通公共财政转移、社会公共资产投入等筹资渠道,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新途径。构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以金保工程为信息网络载体,充分发挥银行、医疗社康服务点、邮电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作用,全面构建“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构建以社会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慈善事业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顺利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一)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分析和正确判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把握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及各项重大部署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要以“务实、和谐、善政、廉洁”为目标,以强化责任意识为基础,以提高善政能力为重点,以实施“责任风暴”、“治庸计划”为抓手,改进和完善干部培养管理监督体系,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忠于党、忠于职守,尽职善任,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领导干部,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要大力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中心内容的制度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纠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全市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坚定理想、增强责任、提高能力、树立形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形成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强大政治合力。依法规范党委与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积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它们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快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全面推行“阳光工程”,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医务、校务、司法、企务、居务公开,加强对公开工作的责任监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牢固构筑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共同思想理论基础。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形成有利于“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为中心内容的深圳精神,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积极构建以科普为载体,以崇尚创新、激励创新为内容的创新文化,形成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先进的主流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做好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完善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开展“深圳关爱行动”和法律、文体、科教、卫生“四进社区”工作,加强市民文化大讲堂、读书月、社科普及周等公益性文化品牌建设,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现代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巩固提升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
(四)建立“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本区、本领域的分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正确处理“十一五”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关系,充分发挥“十一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规划在内容与空间上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作用,保持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保障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人、财、物的投入。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要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十一五”规划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实施氛围,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加紧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切实将“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各实施主体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切实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要定期对“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各项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根据需要对规划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要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范畴,严格考核标准和纪律,落实责任追究。
未来五年,是我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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