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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着,我省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早日出台。届时,城市的围墙将撤除,一个困扰了农村人口几十年的名词“农转非”,也会寿终正寝。
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的概念。随之也产生了“农转非”(即农村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户籍)的概念。
人的身份在出身的时候就被确定了。城镇人口的孩子当然是城镇人口,而农村人口的孩子则是当然的农村人口。而且,如果你父亲是城镇人口,但母亲是农村人口的话,那么你依然只能成为农村人口。
当时很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与生活资料分配相关的政策,都严格按照这两种身份来区别对待。计划经济时期,特别是票证年代,城市人口有粮票、油票、副食票、肉票,而农业人口则享受不到。几乎所有的招工、招干机会都将农业人口排除在外。
种种差异,使城镇人口拥有了很多特权和优越感,有朝一日能成为城镇人口,也成为了很多农村人口的梦想。“农转非”、“跳龙门”也成了那个时期热门词语,而“非转农”则从来没有被人提起过。
当时,“农转非”的主要途径靠考上大学,或到部队争取提干或转自愿兵。此外还有一种“农转非”途径就是“半边户”夫妻投靠,即夫妻一方若是城市人口,另一方则可申请投靠到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这往往需要多年的等待,因为指标被国家计划部门严格控制。很多“半边户”等不到指标,也执着留在城镇生活,但不幸被扣上了“黑户”的帽子,吃比城里人贵的粮油,上比城里人贵的学。上个世纪90年初,笔者当过派出所户籍警,曾目睹过很多半边户(即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等待指标的无奈和辛酸。
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后,“农转非”政策逐渐宽松,国家为推进小城镇建设,鼓励农民进城购地建房或购买商品房,户籍可随之“农转非”。
虽然社会发展到今天,一些农村人口“农转非”的愿望已经不那么迫切了,但他们对公平的渴望却越来越强烈了。所以,有人说,户籍改革的政治意义,可能远远大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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