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我省就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根据目标,到2007年全省要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义务教育。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将采取七大有力和有效措施。 一是要积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在办学经费分配上向农村学校倾斜。二是鼓励区域内的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农村任教,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晋级中,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实行倾斜和统筹。三是要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担任学校领导,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四是要改革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评估方式。将巩固率、合格率和推进率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权重,引导学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五是要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六是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政策,完善对困难家庭学生及各类弱势群体学生的资助体系,对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切实做到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积极发展寄宿制学校,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积极推进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的做法。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把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禁考试择优招生或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实验班、强化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严禁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据悉,省教育厅将从2006年起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的表彰,国家教育督导团也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将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