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今年南京六城区春节期间实行有限开禁,玄武区的玄武湖公园、白马公园北门小广场、宁杭公路菜市口、经五路被设为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市民前往这几处尽兴燃放时,需按照交警一大队民警指挥,有序停车。
据了解,此次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06年元月28日(农历除夕)中午12时起,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晚上24时止。 比较集中的燃放时间应集中在年三十、初五和正月十五,交警一大队将对玄武湖公园内、白马公园门口小广场、经五路新伊汽配城路口至月苑南路路口西侧道路以及宁杭公路大栅门相关区域,进行实时管制。
机动车停放
玄武湖燃放点由解放门台城入玄武湖公园的车辆,要停放在台城花园路边临时停车场;由太平门入园的车辆,则需要停放在金陵御花园路边临时停车场;和平门禁止停车。
白马公园北门小广场周边也一律禁止停车,机动车一律停在太阳宫停车场,非机动车停在太岗路慢车道上。
经五路燃放点机动车一律停放在燃放区域以外的慢车道上。
宁杭公路大栅门燃放点孝陵卫中队民警将指挥车辆一律停放在宁杭公路慢车道上。
非机动车停放
玄武湖燃放点由解放门入园的市民,要将车停在市委门前路两侧和鸡鸣寺公园;由翠洲入园的,停放在龙蟠路两侧人行道上。其他各点,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人行道上。
周边禁停区域
此外,玄武门路(西起中央门,东至玄武门)禁止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停放;鸡鸣寺路(北起西家大塘东口,南至古生物研究所)禁止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停放;环湖路禁止机动车停放;太岗路上禁止停放机动车;经五路新伊汽配城路口至月苑南路路口段道路西侧为燃放区,机动车禁止驶入。两路口均设有标志标牌,机动车需要提前注意,借用燃放区东侧道路实行双向通行。
4种烟花爆竹上了“黑名单”
为保证全省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省质监局日前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全省共抽查了3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33批次烟花爆竹产品,检验了产品的包装、外观、部件(引火线)、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等6个项目,其中,合格19个批次,合格率为57.6%。
据介绍,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发现的14种不合格产品,其标识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主要问题是未标明产品的等级类别,其中,有5种产品的警示语主体字体过小,而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警示语主体字体应不小于四号字;引火线达不到标准要求,有10种产品引火线护引装置达不到标准要求,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71.4%。其中,有4种产品引信引燃时间过短,易对燃放者造成伤害。
消费提醒: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时,要做到:一看产品外观。合格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二看产品标志。合格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三看引火线。引火线应是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的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四要合理选择。建议消费者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确保安全。通讯员志坚 孔祥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