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名游手好闲之徒,瞄上了一名刚初中毕业的女青年,为了达到占有她的目的,竟然以吃夜宵为名将其灌醉,然后实施强奸。宁乡县法院昨日透露,这两名色狼日前已被判刑。
何山与何江均系宁乡县流沙河镇农民,两人自初中毕业后一直游手好闲,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 去年5月的一天,他们认识了时年16岁、刚初中毕业不久的女青年文娜。见文娜长得比较漂亮,他们便蠢蠢欲动起来。5月5日晚,何山与何江决定想办法将文娜“搞定”。他们找到文娜的好友朱江,让其出面请文娜出来吃夜宵。文娜不知是计,欣然赴约。在吃夜宵的过程中,何山与何江轮番劝文娜喝啤酒,文娜不胜酒力,整个身子有些不听使唤。何山与何江见状大喜,马上用摩托车载着文娜来到何江的租住处。何山首先强行与文娜发生了性关系。然后何江欲对其实施强奸,由于文娜的强烈反抗,其强奸行为未得逞。案发后,何山与何江踏上了逃亡之路。10月1日,两人被永州警方抓获。
宁乡县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定何山与何江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一审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和2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