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在很多市民都知道:“工资多缴存些公积金,可以少缴些个人所得税”。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前几年就开始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目前会严格执行新的国家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法定免税项目”的政策。 不过,对超出国家规定限额的公积金部分,仍然要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按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20%。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在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地税局再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按不高于核定的缴存基数与不高于20%的缴存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缴存的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征收个税。超过核定缴存基数或规定比例提取缴存的公积金,税务机关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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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税局否认公积金征个税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18日说,2006年,北京将加大对房地产等11个存在税收漏洞行业的纳税评估和检查力度,预计将增加税收收入近50亿元。
这11个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业、会展业、律师业、拍卖业、演出、中介和金融保险业等。王纪平透露,仅房地产业去年就至少漏收了10个亿。
根据国家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开始调高至1600元。王纪平说,起征点的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北京的税收收入,预计个税收入将减少14亿元左右,但个税收入的总量不会减少,只是增幅略为放缓。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后,北京市将考虑对通讯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王纪平说,个税的征收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国家已明确对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生活必需费用和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免于征税,北京也不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