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6日电(记者巫奕龙)据福建省建设厅介绍,福建规划“十一五”期间城镇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2%,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体系。
福建“十一五”城市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2%,达到设市标准的城市数量增至28个,其中特大城市3个,大城市2个;强化海峡西岸沿海城市带建设,向两翼延伸,与长三角、珠三角一体化发展;构筑闽江口、厦门湾、湄洲湾、三都澳四大湾区,拓展高速公路、铁路和江河流域网络形成的具有明显特征的“二纵四横”城镇轴。
据了解,“十五”期间,福建加速推进城镇化,城镇化水平由41.5%提高到47%,城市建成区面积比2000年扩大43.6%。城镇规划体系逐步完善,设市城市和73%的县完成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大部分设市城市和52%的县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所有设市城市和部分县完成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等城镇群发展规划研究取得重要成果,以福州、厦门、泉州为中心的三大城镇群和沿海城镇密集带初见端倪,厦(门)泉(州)漳(州)城市联盟在探索中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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