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邦玉 通讯员吕云辉)1月18日下午,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桂林办事处成立大会在桂湖饭店举行,与此同时,南宁、柳州、梧州、玉林、北海、百色、河池等办事处亦相继成立,至此,全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深化改革在进行一系列的运作后,将迈入新的发展时期。
近年来,桂林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和桂林银行业监督管理局监管下运行,立足于地方经济,立足于“三农”,立足于县域经济发展,自身业务获得了飞速发展,在全市金融市场占有份额不断提高,各项业务已跃居全市金融机构第三,成为支持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据悉,农村信用社改革后,桂林办事处作为自治区信用联社的派出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相关职责在自治区联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民事责任由自治区联社承担。根据自治区联社授权,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协调辖区内农村金融机构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二、负责督促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自治区联社的工作部署和行业管理制度;三、负责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审计工作;四、指导和检查辖内区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活动等。
市政府及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桂林银行业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领导参加了成立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