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现在‘蓝底白字’的公车牌照统一换成‘红底白字”的公车牌照,以区别于其他各种社会车辆,此举花钱不多,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的产生”———这是日前在浙江省“两会”上,肖锋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车改”建议。
给公车上专门牌照,将公车从其他车辆中区别出来,“以便群众识别和监督,构建起监督公务用车的强大体系”———该建议的实施成本确实不大,其效用无疑也值得期待。但其是否能达到“很大程度上杜绝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的产生”的目的,笔者以为还需要审慎看待。
其实,类似上述这种增加公车透明度以方便监督的车改思路,此前一些地方也有过尝试,比如成都等地推行的公车贴标制,就是一例,但从媒体反馈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如预想的那么乐观,相反,一些当地市民反而产生这样的担心———“公车标志”是否会成为一种新的特权标志?
这种担心显然不是多余的,因为在许多时候,一些公车腐败现象,并没有因为群众知道它是公车就有所收敛,相反,倒是因此腐败得更加便利了———比如依仗特权车牌,拒交公路通行费、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等。———正是鉴于这种情况,不少地方出现了一种完全相反的车改思路———取消公车的特殊号牌,使用普通民用牌照,比如,此前不少省份纷纷取消政府专用的“0”号车牌,而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北京公安部门将大部分警车改挂民用牌照。一面是希望通过公车的暴露来监督公车,而一面又是希望取消公车的特殊标志以杜绝特权,两种形式上看起来几乎正相反的车改思路,又确乎都有各自的道理,为什么会这样?这也许正揭示了公车使用中的两面性———当公车作为一种责任符号的时候,我们需要它越暴露越好,以利于监督;而但当社会环境使公车成为一种权力“仪仗”时,我们又期待公车能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
面对这种公车监管的矛盾现实,我们也许应该反思这样一个问题:公车的形式差别———马路上“隐”还是“显”是否就是公车监管的关键?换言之,公车腐败的牛鼻子是否在其上牌使用后的终端环节?
在笔者看来,答案也许是否定的。因为无数公车腐败事实告诉我们,虽然从现象上看公车腐败是显现在马路上的,表现为公共资金的私用滥用,但根子其实还是公车背后的权力本身,比如从预算买车到车辆配置管理的公共权力。如果这些权力源头———公共资金的编制、审批、使用,从一开始自由度就太大,缺乏必要的制衡、监控,那么等问题都积累到了马路上后再发动群众监督,即使有效果,也难免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之嫌。
因此我想,除非我们抓住权力规范这个关键,从公共资金使用、监督的制度源头就“套牢”权力者寻租的空间,否则,单靠在牌照管理上做文章,恐非“杜绝公车腐败”的根本之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