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不能要求所有老百姓在打官司时都能‘理解’法律。办案不但要用法,更要用心用情。”这是溧水县法院洪蓝法庭庭长沈永祥常说的一句话。
1993年,沈永祥被分配到法院工作,两年前,他被法院任命为该院洪蓝法庭庭长。 从去年年初开始,一批特殊的离婚案陆续被送到沈永祥的手中办理。这些离婚案都是因丈夫触犯刑律被判入狱后,妻子以此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离婚的。
这批案件一共8起。沈永祥经过了解得知,作为原告的妻子对离婚都很坚决。沈永祥说,这些案件确实达到法律获准离婚的条件。按照程序,沈永祥随后找到在看守所服刑的丈夫们。“这些当丈夫的无一同意离婚。”沈永祥说,他从管教干警那里了解到,服刑男子得知被妻子告上法院后情绪都很激动。
沈永祥意识到,这些案件如果硬判离婚,效果肯定不好。沈永祥决定将离婚案开到看守所。除此以外,沈永祥还动员管教干警做服刑男子的工作,劝他们为孩子着想,面对现实。经过努力,这批离婚案逐一在看守所开庭,服刑男子最终接受了沈永祥的调解,案子全部以调解离婚结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年底,溧水人吴军(化名)在帮雇主赵佳(化名)运大米时从拖拉机上摔下来,落下一级伤残。他随后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但司机却说他没能力赔。吴军随之将赵佳告上法院索赔,但赵佳却认为,根据交警认定,事故原因是由肇事司机造成的,他没责任。
就这样,开了几次庭,赵佳说什么也不肯赔。沈永祥决定另辟蹊径。他找到赵佳说,人家毕竟一直在你家干活,现在人家受伤了,于情于理你都该去看望一下啊!赵佳答应了,和沈永祥一起前往看望吴军。
“刚开始,两人为官司的事闷着头互相不说话。没多久,赵佳开始问起吴军的病情,两人慢慢说开了……”沈永祥说。
见“火候”已到,沈永祥开始说起吴军医疗费的问题。赵佳见状,当即表示,可以出钱帮吴军看病。见昔日不买账的雇主如此表示,躺在病床上的吴军也拍了胸脯:“只要大哥能出钱给我看病,我就撤诉。”
至此,一起难缠的官司在寒冷的冬日烟消云散。事后,在沈永祥的主持下,吴军和赵佳最终达成和解。据了解,沈永祥在法院工作以来,多次荣获省、市、县“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优秀人民法官”等称号,并荣立过三等功。
南京日报记者 帅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