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省高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为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 徐锦涛 陈永君 丁炜娜为您报道昨日上午,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郝洪涛作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他表示,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是法院系统去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全省法院坚持罪行法定、罪行相适应原则,正确执行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在工作中讲求执行艺术,重视执行和解,法院工作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特色。法院还灵活运用了“债转股”、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方法,增强了执行效果。2006年省高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为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
数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郝洪涛的报告以一组数字反映了全省法院2005年的工作成绩: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6034件,审(执)结117550件,结案率为93.3%。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79起,审(执)结1395起,结案率88.3%。省法院共审理540件刑事案件,审结520件。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7396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惩处。全省法院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共审结案件75197件,结案率95.6%,其中省法院审结案件424起,结案率92.2%。
重点解决 申请再审难
郝洪涛在报告中指出,2006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加强审判监督,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审判。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和联合接访制度,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此外,还将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重点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与审判机制,重点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重点推动建立再审之诉,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
成绩
刑事犯罪:判7主犯死刑
王明睿、马振兴等8人在两年时间内,抢劫32人、抢得84万余元,致死2人、致伤5人;马记龙、马小龙等9人组成犯罪集团,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在我省、河南等六省区流窜作案,抢劫敲诈勒索2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经省法院终审,对上述两案中7名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4名从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职务犯罪:张玉舜领刑
省法院去年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21件,判处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6人。典型案例: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张玉舜受贿人民币35万元、美元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外贸厅原副厅长周建新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污染环境村民胜诉
去年省法院审结民商事纠纷案件424起,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兰州市青白石乡146户村民诉省公路工程总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被告在3年作业期间,产生粉尘最大超标62.6倍,导致原告170多亩农作物严重减产,经省法院终审,支持了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5万元的诉讼请求。
判决以人为本
某村委会主任芦建国带领村民将偷摩托车的妥俊祥等人抓获并殴打,致妥死亡,一审法院判处芦有期徒刑13年,省法院据案件具体情况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农行兰州市安宁区支行与兰州文化用品商店借款担保案,被执行人因改制中未落实三金多次上访,省法院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所有死刑案二审下半年全部开庭
针对郝洪涛报告中提到的有关制度建设,记者昨日采访了甘肃省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据悉,省法院将在2006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同时,完善申请再审程序,确保申请再审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摒弃采取上访的方法,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再审。
从2006年1月1日起,甘肃省高院在继续坚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同时,将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第二审法院的“把关”作用,纠正错误判决,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审判监督程序改革的重点是保护申请再审当事人的权利。省法院将积极探索审监制度改革,为最终从立法上改革诉讼程序结构积累经验。我省还将在现行的信访制度上进一步推行联合接访制度,包括各级法院之间、信访办公室与各个厅之间联合开展信访工作。同时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我省将每周五的上午定为“信访日”。(阮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