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增加的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对条例做详细解读时明确表示,“实施条例将需要长期执行的一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新的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从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