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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受贿近50万元的原浙江省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厅级)张某某,不久前在审查移送起诉时,恶意提出办案人员在审讯过程中有指供、诱供行为,意欲翻供。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向审判机关提供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被认定讯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率。 在17日闭幕的全国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场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了宁波这一经验。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这一做法,基层检察系统存在较多顾虑,担心硬件条件达不到,担心干警不适应,担心影响办案力度,担心暴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用4个“有利于”历数开展这项工作的益处:有利于固定关键证据;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干警;有利于通过再现审讯过程,从中研究寻找的案件突破口;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实战案例加强对干警的培训。据观察,检察机关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已成为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曾强调并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把全国侦查工作“逼”出一个新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就推行这项工作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全程同步不能任意选择取舍,办案干警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和疏漏,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资料擅自进行剪辑或技术处理,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漏、流失,实行讯问人员与录制人员相分离等。对为掩盖违法办案行为而不对讯问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或者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剪辑删改的,要作为严重违反办案纪律行为,与违法办案行为一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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