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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金报)图文/记者 艾红霞邵玲向本报记者出示相关证据
[提要]
漫漫7年,邵玲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打官司上了,先是状告丈夫涉嫌重婚,等丈夫带着另一个女人出国后,她又转而将乡政府告上了法院。她认为,正是乡政府办公室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三份文书,害得她的婚姻莫名其妙地“无效”了,致使她如今生活无依无靠。
为了孩子,她要诉讼到底!
7年官司路漫漫兮
2005年12月28日清晨,一场冬雨突然来临,凛冽的北风让很多人瑟瑟发抖。
然而,家住武昌的邵玲一大早就醒了,她一夜都没有睡好,官司马上要开庭,她的心一直悬着。6时10分,刺耳的闹铃响起,正在沉思的邵玲被吓了一跳。
闹铃声未落,邵玲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从床上一跃而起,翻身下床。其实离上学还早,但是这个小小的男子汉在27日的晚上和妈妈谈心后,保证过今天绝不赖床。
妈妈的话是这样的:“你今天早点睡,妈妈明天要到汉口打官司,我们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明天的官司对于妈妈非常重要,所以你明天要乖乖早起,要不,妈妈就要迟到了。”
看着儿子在房间里面忙碌,邵玲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看着没爸的儿子,想起这些年母子俩的苦难,她再次心痛地哭了。等儿子吃过早餐后,她提前将儿子送进了学校,此时,离儿子上课还有一个多小时。
叮嘱好儿子注意安全后,邵玲掏出1元钱交给儿子:“妈妈中午赶不回来的话,你就在街上买东西吃。”
“妈,你放心吧。”儿子挥了挥手,然后焦急地催促,“妈妈,你快去吧,别迟到了!”邵玲上了一辆公汽。这天的上午9时,她要作为原告在武汉市中院出庭。这是她7年里的第5场官司。
“我这7年,不止一次地想到过死,但我总想到儿子可怜,好几次,我站在大桥上想,如果我不在了,他该怎么办,我拼命鼓励自己一定要活下去!”寒风中,34岁的邵玲两眼望着天空,她不想让眼泪掉下来。但她在心里坚定地说:活下去,把官司打到底!
意外发现,丈夫和别人结婚了
少妇一怒告夫重婚
邵玲是外地人,在武汉读书时,她在一次老乡聚会中,与胡安军擦出了爱的火花。
1997年,两人拿到了结婚证。回忆起这次拿结婚证的经历,邵玲痛心疾首:“当时,他说不想做婚检,说有熟人可以帮忙到洪山区天兴乡拿到结婚证。”邵玲没有多想就同意了,她知道丈夫“有路子”,自己也图个简单。就这样,通过熟人帮忙,邵玲与丈夫胡安军虽然都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户籍也不在洪山区天兴乡,但还是领取了洪山区天兴乡政府民政办公室所发的结婚证。
婚后,两人的生活幸福而甜蜜。后来,丈夫应同学之邀“下海”,很快,丈夫的个人地位和收入水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998年,邵玲怀孕,胡安军对她照顾得极为周到,买水果、买营养品。怀孕5个多月的时候,邵玲发现丈夫的心变了,不再知冷知热,而且对她也很不耐烦,最要命的是,她听到了很多风言风语。
1998年底,丈夫向她提出离婚。“离婚?”孩子就要出生了,邵玲自然不同意,两人开始争吵。
此时,有关丈夫在外面的各种传言层出不穷,但邵玲每次追问丈夫时,得到的回答都是“绝对没那回事。”胡安军让邵玲不要听信那些流言蜚语,但邵玲的心总是不踏实,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丈夫变了,莫非真的是男人有钱就变坏?”
因为父母不在身边,邵玲向丈夫单位的领导求助,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丈夫居然散播消息说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他还向单位领导写保证书,说等孩子出生了做亲子鉴定,如果能证实是自己的儿子,自己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听到这个消息,邵玲完全懵了,“他居然能说孩子不是他的!”1999年初,身怀六甲的邵玲回老家待产。
1999年2月,邵玲的儿子出世,等孩子满3个月后,邵玲带着儿子和丈夫一起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丈夫的猜测纯属荒唐!
当年11月,邵玲在家里大扫除时,从衣柜底层一件不穿的衣服里抖出两本结婚证,“结婚证怎么放这儿了?”邵玲一边嘀咕一边随手翻开结婚证,但那张小小的结婚登记照上,在丈夫身边笑靥如花的女子,是一个名叫小敏的陌生女人,邵玲看了看发证日期:1999年5月。
结婚证的出现,彻底打碎了邵玲心底残存的侥幸,邵玲气得手脚冰凉,扶墙站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但眼泪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掉,自己还没离婚呢,丈夫居然背着自己又跟别的女人拿了结婚证。
邵玲将电话打到丈夫的单位。当天晚上,丈夫醉醺醺地回到家。将家里闹得不得安宁后,胡安军提出谈谈,但坐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邵玲将结婚证给他。
“这结婚证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和那女的怎么认识的?”
面对邵玲的追问,胡安军一直沉默。
“你!你自己想清楚,要么跟她!要么跟我!”和所有处在盛怒中的女人一样,邵玲哭喊着给丈夫下了最后通牒。
再次发生冲突后,邵玲母子被赶出了门外,好心的邻居借电话让她报警后,她仍旧没能如愿回到自己的家。
当月,邵玲就到区法院咨询,欲以重婚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当时曾有人劝她:“算了,你一直没工作,你告了他,以后靠什么生活?”
因为多种原因,法院没有马上立案,就在邵玲为打官司进行相关准备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1999年12月4日,突然有人给我送来了一份《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落款时间写着1998年1月10日,是以天兴乡政府民政办公室的名义发布的。”
2000年春节过后,洪山区法院受理了邵玲状告丈夫的重婚案。从这一天开始,邵玲为了给自己的婚姻讨个说法,开始了漫漫的诉讼路。
红头文件,三处人名错误
终审败诉誓不罢休
其实,令邵玲意外的事情一直在持续。
2000年9月,邵玲告夫案在洪山区法院第二次开庭。这一次开庭时,丈夫提交了一份天兴乡政府民政办给其丈夫公司作出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以及一份以天兴乡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天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胡安军、邵玲婚姻登记的通知》。
这两份文书,和自己所持有的《决定书》,证实的都是同一个主题:邵玲与胡安军领取结婚证时弄虚作假,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
“这些文书弄虚作假!”邵玲当即对3份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出异议。邵玲说,她在庭审后,将丈夫手上的两份文书各复印了一份。
“胡安军提交的《决定书》纯属弄虚作假!”
邵玲说,该《决定书》是下达给丈夫的公司的,该《决定书》的作出时间是1998年1月10日,但是丈夫的公司是在1998年11月24日才成立的。“天兴乡政府难道能提前准确预测丈夫公司的名称?这不是明摆着的作假吗?”
“还有,同一个机关所作的同一个行政决定,但两份文件的打印字样、排版方法及落款时间、落款单位各不相同。”邵玲说,这表明,两份文件是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制造的。
“天兴乡政府办公室作出的《通知》更不可思议,文件中四次出现丈夫的名字,只有一处是正确的,哪有红头文件能将当事人名字前后弄错的?
庭审中,胡安军说自己没有申请与邵玲结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领证。
法院审理此案后,采信了天兴乡政府民政办公室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
2000年11月,洪山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两人的婚姻关系已被撤销,邵玲与胡安军不存在夫妻关系,胡安军不构成重婚罪,同时宣告胡安军无罪。
邵玲随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此后,胡安军和小敏先后出国了,当年夏天,胡安军回国后,邵玲于2002年8月3日向武汉中院提出再审申诉,2003年6月,这一申诉被驳回。
随后,邵玲向省高院提出申诉。目前,此案仍在省高院处理中。
明知原委,乡民政办为人“帮忙”
违规办理结婚登记
2003年4月,胡安军再次出国,此后再无消息,但是邵玲仍旧奔波于法院、检察院、人大、妇联等单位,为自己讨要“说法”,为孩子讨要应得利益。
去年6月,邵玲经咨询后,起诉洪山区天兴乡政府,请求法院确认这3份文书无效。去年9月,武汉中院指定由武昌区法院审理此案。邵玲在诉状中称,被告的办公室和民政办公室所发出的《通知》和《决定书》超越职权、违背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邵玲的律师认为,作出《决定书》的主体不合法,两人的结婚证上的发证机关印章为“洪山区人民政府结婚登记专用章”,那么撤销该证的机关也应为洪山区人民政府,作为它下级机关的天兴乡政府无权撤销其发放的结婚证。
“作出撤销《决定书》的程序也明显违法,天兴乡政府民政办并未向当事人邵玲宣布此决定,也未向胡安军宣布此决定,而且也没有按规定收回结婚证,这些都违反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此外,天兴乡政府民政办在《决定书》中,也未告知邵玲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严重违法。”
同时,邵玲还认为被告的行为摧毁了自己的合法婚姻,应赔偿自己554万元。她的理由是:因为自己的婚姻莫名其妙没有了,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有千余万元,被胡安军全部转移至国外,小孩的抚养费都没能解决。
去年11月,一审法院认为,邵玲诉称是1999年12月4日就收到了《决定书》,但她却在去年8月提起诉讼,遂以邵玲的起诉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予以驳回。
邵玲不服,提起上诉。去年12月28日,武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当日,双方的焦点仍集中在“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以及是谁的原因导致超过起诉期限?”
邵玲的律师认为此案未超过起诉期限,他认为邵玲在重婚案的一审、二审、再审、申诉过程中,一再对3份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起异议,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而被告方的律师认为:邵玲告夫重婚追究的是丈夫的刑事责任,而撤销行政行为必须要进行行政诉讼,但邵玲现在打行政官司已超过时效。
撤销邵玲与胡安军婚姻登记决定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天兴乡政府在此案一审时,在答辩状中称:是邵玲于1997年12月找人帮忙,以单位要分房为由,要求为其办理结婚证,并将日期提前至1997年初,保证等分房后就将结婚证退还,考虑到帮忙的人的单位的关系,就让民政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办理,在邵玲和丈夫都未到场的情况下,为她们办理了结婚证,证号为“洪天字”1997年026号,日期也提前到了1997年1月28日。
“明明不是我找的关系,我工作都没有,哪有什么关系?”现在,邵玲依然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孩子一岁,婚姻却被撤销了
谁来保护未成年人
“天兴乡政府民政办从一开始就错了,是他们不按规定发结婚证,现在却要我独自承担这个后果,如果他们没有违规发证,那我就和胡安军到我们户籍所在地领证了,我看胡安军顺利将结婚证拿回来了,就以为婚姻进了保险箱,不仅放心结了婚,还放心地生了孩子。等我结婚了3年,孩子都一岁了,却突然来撤销我的婚姻,他们早干嘛去了?”说到此,邵玲字字是泪。
和7年前的照片相比,邵玲显然憔悴了许多:“你不知道这7年来我是怎么过的,我夜夜失眠,头发大把大把地掉,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
2003年,整日为官司在外奔波的邵玲突然腿疼,后来发现是腿部的一个关节发炎,后来病情太重,不得不在家里躺了半年。
这些年,一直忙于官司,又要照顾年幼的儿子,邵玲一直在靠借钱度日,家里的旧桌子还是好心人今年送给她过新年的。
在说起现在的家庭情况时,邵玲怒称胡安军是个没有责任心的男人,“不管他对我有多大的意见,但他不能不管他的儿子吧!”
提起儿子跟着自己所受的苦,邵玲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儿子也知道家里困难,家里时常因无钱交电费被断电,夏天天热,我们母子时常在小区转到9点多,等凉快了就回家休息,冬天就点根蜡烛凑合。”
去年夏天,邵玲的儿子因为牙痛到医院治疗,医生说病情严重,要马上治疗,邵玲小声地问医生得多少钱,医生见她说得眼泪汪汪,告诉她最低也得300元。看着可怜的儿子,邵玲拿起电话开始向胡安军的家人和朋友求助,一一被拒后,邵玲的语气越来越焦急,一对带着女儿看牙齿的中年夫妇,目睹了邵玲的借钱全过程后,替她支付了300元的医疗费。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当初自己太年轻,处理事情太急躁,想想当时的做法,就是拼命地将胡安军推向了别人的怀抱。”痛定思痛,邵玲有了这样的领悟。“其实,我们一样可以好合好散,为什么他要采取这么极端的举动呢?”
邵玲说她一定要讨个说法,但是她也有担忧,因为儿子看多了自己的遭遇,显得异常早熟,每当自己偷偷哭泣时,儿子总会过来安慰她:“妈妈!等我长大了,我来保护你!”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直言快语]
婚姻无效,孩子有效吗
力名
这名妈妈为自己的图省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令人痛心的还是,无辜的孩子也在为此担负人生之痛,为上一辈人的过错“埋单”。
这桩婚姻无效后,婚后出生的孩子有效吗?这个问题值得关注,因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受到政府、社会、家庭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那么,乡民政办在宣布这场婚姻无效时,是否考虑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事已至此,到底是谁侵害了孩子的权益?他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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