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示市域首部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新快报讯 (记者 沈开倩)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首部覆盖佛山市域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于13日起起到27日,分别在市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市规划局网(www.fsgh.gov.cn)和市环境保护局网(www.foshanepb.gov.cn)进行公示。
现状:五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不一致
上世纪90年代,原佛山市及南海市、顺德市、高明市、三水市都相继编制了各自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近年来,随着佛山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原有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发展的要求。目前,佛山市的饮用水源地众多,过于分散,保护难度较大,对水源安全造成隐患,且饮用水源地与重新修编的《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所确定的目标和原则存在一定矛盾。为更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亟需对水源保护区调整和优化。
整合:全市拟设16个饮用水源保护区
据了解,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包括陆域和水域两部分,《规划》明确在近期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以及水厂取水头部上、下游水域,并严格按照图纸在实地设立永久性界桩,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对策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规划》把珠江综合整治,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排污口、占用河面经营或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餐饮场所、水源保护区内煤场、沙场、码头等违章建筑的清除,第二饮用水源选址和保护区划定工作,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滨河两岸生态林建设等作为近期规划建设的主要课题。据悉,《规划》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利保护,促进建设”为指导思想,对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和整合。经过调整,到规划期末,全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数量将达16个。《规划》改变过去“一厂一水源”的状况,相近水厂尽可能集中利用水源,进一步加大了保护工作力度。
展望:完善机制保障饮用水安全
《规划》表示,将加强法规建设,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约束力和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机构,根据本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源分类保护区,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兼顾,整体联动,减少并逐步杜绝市域间水源污染。且将加快污染源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步伐,尽快改变污水处理率低,污染源治理缓慢的局面,以及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田水利管理。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城市供水、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等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减轻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