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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梅将宋国录家门锁住 记者 卢红 摄
本报通化讯(记者 娄志广卢红)辉南县蛟河口乡腰屯村原村支书宋国录夫妻俩有家难回已近两个月了。该村65岁的胡景梅借给了社里6800元钱,8年过去了,却仍分文没要回来。为能要回钱,胡景梅干脆住到了当时的社长宋国录家,为躲债,宋国录带着妻子四处躲藏。
大喇叭喊出躲藏的原村支书
17日,记者来到宋国录的家中,只见房门紧锁,一位邻居称,胡景梅住到了宋家讨债,连宋家的门锁都给换掉了。“宋国录是原村支书,因为欠钱的事,老太一见宋国录便开骂,还不时摔宋家的东西。两个月前,宋家几乎每晚都吵得不可开交,夜半还常传出老太的哭声,宋国录和妻子实在住不下去,只能在其他村民家躲藏。”邻居说。
为找到宋国录,这位邻居跑到了村委会,用大喇叭喊了近10分钟,听到喊话的宋国录和妻子才赶回家中。
要不回钱就在宋家住下去
记者在宋国录家见到了坐家讨债的胡景梅。
“我当时就是图宋国录承诺的三分利,结果吃了大亏。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辛苦攒下的6800元借给他,当时他说这钱是为小丛家街社建电站借的,当年秋天收了粮食便能还。我就把这些年的积蓄都借出去了,可8年过去,我一分钱也没要回来。”胡景梅说,为了要回这笔钱,8年来她光到法院起诉就花了2000多元,虽然法院判她赢却又执行不了。
胡景梅说,她这钱要是不要回来,就一直在宋家住下去。
当初是为社里借的钱
对于胡景梅起诉一事,宋国录称,当时借胡景梅的6800元,是他为小丛家街社借的,因为当时小丛家街社建水电站,需要21万元,这些钱大部分都是村民自筹的,水电站开工后,因资金不足,但又不能停工,当时是村支书兼小丛家街社社长的他,便以社里的名义向村民借款,当时承诺三分利息。“这些钱不是我个人借的,要还也应当社里还。”宋国录说。
2002年,宋国录便不再担任村支书和小丛家街社社长职务,并把统计好的账交到了蛟河口乡里。“当时我一共借了7笔款,款数从2000元到8000元不等,我自己还投了1.2万,现在也是分文没追回来。”拿出法院判决书的宋国录说,法院已经判决这些钱不该由他来还,而应由当时建筑电站的小丛家街社来还。
法院作出判决却执行不了
记者找到了现任小丛家街社社长的苏青峰。苏说,法院虽然判处小丛家街社偿还这些钱,然而,小丛家街社没有任何固定资产,水力设施等都是国有财产,不归小丛家街社支配,对于法院的判决,小丛家街社没有这个偿还能力。
宋国录说, 针对目前的情况,他先后找到了乡上和村里,但都对他目前所处的困境无法协调。
宋国录又找到了派出所,虽然民警几次出警,然而胡景梅态度坚决,加之身体又不好,大家拿她没办法,只能任由其在家中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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