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获悉,在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灿作了《关于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据了解,在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截至16日17时30分止)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66件。 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有19件,占28.8%;城建环境方面的有15件,占22.7%;政法方面的有9件,占13.6%;教科文卫方面的有15件,占22.7%;农经方面的有5件,占7.6%;其他方面的有3件,占4.5%。
其中9件议案交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余57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处理。承办单位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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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件议案交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分别是:董是著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生鲜食品经营市场的议案》;蔡永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议案》;吕榕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福州市改“禁放”烟花爆竹为“限放”的议案》;王朝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林庆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尽快出台〈福州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议案》;万百源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闽江口水域实行禁渔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议案》;万百源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福州市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的立法议案》;吴茗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议案》;陈枫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