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号网消息) 渭南市政府今天(1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3年8月渭南洪水灾害移民迁建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
渭南市政府发言人介绍说:2003年8月,渭河流域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渭南市华阴地处三门峡库区335米高程下的3个乡镇、12个行政村被洪水淹没。 国庆假期,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在灾区视察灾情时,渭南市委、市政府从群众长远防洪安全考虑,提出将受灾户搬迁到渭河设防标准在20年一遇洪水的地势较高地段异地安置的想法,请求国家给予支持。2004年3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对华阴市3474户受灾群众整体搬迁、异地安置的意见,要求按“异地搬迁、群众自愿、建新拆旧、资金限量、达到防洪高程”的迁建安置原则实施。国家按照户均1.7万元的标准,下达华阴移民迁建工程资金5906万元。此资金不是直接发放给灾民的“救灾款”,而是用于移民迁建工程的国债资金。
“03·8”灾后,在省政府的支持下,渭南、华阴两级市委、市政府为了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及时采取破堤泄洪、抽排积水等综合措施,较快地排除了淹没区的积涝,有效降低了房舍的损毁,加之其他救灾措施的实施,灾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得到较快恢复,群众对异地迁建安置的想法也随之发生变化。除少数倒塌房屋和严重危房户之外,大部分房屋整修后可以居住的受灾户,觉得异地搬迁仅靠国家补助难以建起新房,而且搬迁地与所耕种土地相距较远,生产生活不便,不想搬迁。经渭南市和华阴市政府对2559户调查,愿意异地搬迁的仅占27%,与受灾之初全部要求搬迁的意见出现很大差异。为此,华阴市政府将群众意愿发生变化的情况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报告。2004年8月省政府召开会议,决定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搬迁安置。省发展改革委随后批准了首批699户倒房、严重危房户的实施迁建安置方案,村台垫高按平均2米控制,房屋按避水楼要求,二层楼地板高程按渭河20年一遇洪水加O.5米设计,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188万元(剩余的4718万元资金因大部分灾民暂不愿搬迁而留在省财政国债专户)。2004年12月这批资金拨付到华阴市财政局,华阴市财政局先后分三次拨付华阴市移民局250万元,剩余的938万元资金现在华阴市财政局国债专户。截至2005年12月底,首批迁建工程完成投资217.5万元,其中用于村台等基础设施建设169.37万元;每户1.5万元建房补助资金,按迁建进度兑付52户迁建户建房补助资金48.15万元。因此,不存在省、市、县(市)截留的问题。在实施首期移民迁建工程的同时,省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继续派干部到村组向移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国家政策,但仍有部分不愿迁建的群众,要求享受和使用国家补助资金等,由此出现了一些灾民上访,有的还向网络传媒散布不实信息。
据了解,"03·8”灾后,华阴市政府向国家申报的华阴受灾户为3474户,其中高家村受灾户为375户,这个数字是经过核实和公示后由华阴市逐级上报的。而不是“417户”不存在多报近50户的问题。
在首期移民迁建中,垫好村台后,按照群众意愿,华阴市对迁建户采取抓阄的办法确定建房地址和庄基位次,而非采用抓阄来确定迁建户。为确保建房高程和防止建新不拆旧的问题,华阴市华西镇政府收取过迁建户的押金,但华阴市政府已于2005年4月进行了查究并全部清退了押金。
目前华阴首期移民迁建工程正在实施,后续工程建设任务还很重。对剩余的4717.7万元移民迁建资金的使用问题,省政府已责成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研究拿出意见,总体设想是:继续抓好首期工程建设,同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移民迁建工作做得更好,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给灾区群众的政策落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