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连续几天前往市区各大客运单位暗访安检情况,结果有喜有忧
从十四日春运第一天开始,查堵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是春运期间的一件大事
〔现场一〕烟台港国际客运站
14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随身携带的包里装上了两个爆竹,以送客上船名义,顺利买到两张站台票,以普通乘客身份准备进入候船大厅。 一名女工作人员当即上前,要求记者将所携带包裹送到安检仪上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安检仪操作员询问记者:“包里放的什么东西,请打开检查。”记者便打开包,操作员很快从里面找出了爆竹,“这些东西严禁携带上船,请接受处理。”随后,操作员立刻通知烟台港站前派出所客运站值班室。
在值班室,站前派出所的同志在调查笔录一番后,当即做出“没收鞭炮”的处理决定,同时对记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外面等待的另一名记者观察,在发生“鞭炮事件”后,该站的安检工作更加细致,几名工作人员要求进入候船大厅的乘客都要进行完整的安检,无论是行李大包,还是随身小包,都被仔细查过。
〔记者感言〕尽管携带的鞭炮被无情没收,但记者却感到一种欣慰。如果记者的这种“良苦用心”,能使春运安检工作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促进,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现场二〕北马路汽车站
14日13时33分,候车大厅内人头攒动。车站东入口,工作人员站在一张桌子旁边,不时要求进门乘客将携带的包裹接受检查。不过,检查的方式是用手隔着包试探。记者将装有两个爆竹的包裹递交上去,工作人员仔细摸了几下,予以放行。
记者随后与站内治安负责人联系。他表示,在东大门、候车大厅、检票口、出站口设置安检人员二到四人,对一些行迹可疑的乘客,坚决实施行李开包(箱)检查;对大中专学生,尤其是女生,一般不采取开包(箱)检查行李的措施。在安检人员的认真工作下,一上午就检出一桶油漆、一瓶胶合剂和两把管制刀具。
17日上午11时,记者再访时了解到,学生客流多数已走,民工潮蜂拥而至。安检人员对旅客行李多数要求开包(箱)检查。
〔记者感言〕尽管很重视,态度也很诚恳,但不得不说,靠察言观色来选取安检对象,难免有失偏颇,而靠手摸的安检方式来剔除三品,谁敢保证“十拿九稳”?
〔现场三〕烟台火车站
14日13时53分,候车大厅西侧的安检仪前,几名火车站工作人员不断用扩音器提醒乘客将行李全部放到安检仪上,并一再强调,无论是大包小包,只要不是透明包,都要接受安全检查。显示屏前,工作人员也紧盯着屏幕。不过,记者夹带鞭炮的一个旅行包竟然顺利通过了安检仪检查。难道是安检仪出了故障?
记者随后向正在操作安检仪的工作人员了解,据介绍,在这之前,他们还刚刚查获两把刀具,而且所有旅客都很配合检查。这台安检仪是今年刚花40多万元购买的,由于是当日中午11时才投入使用,正处于调试阶段,有些物品也许暂时还检查不出来。
〔记者感言〕火车站投巨资购置先进安检设施,这种力争把安检工作做好的精神固然可嘉。但既然这样,为何不能把安检工作做得更完善、更到位呢?
本报记者 夏红尧 丛晓波 李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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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06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要求,春运期间,严禁旅客携带三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毒害品)上车(船),各港站要确保对旅客行包的检查率达到100%。
要加强对旅客行李和上船车辆“三品”特别是烟花爆竹的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汽车站要加强对旅客行包的安全检查,一、二级车站要按照省交通厅要求配备检测仪,增加保安人员,实行人检机检相结合。携带了“三品”的旅客在进站前应主动交出,否则,一经查出全部收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