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待遇总体不降低
广受关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又有新的进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19日透露,2006年底以前全国将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工作从东三省范围扩大到天津等8个省区市。
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目的是建立健全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参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重点要确保新老退休人员,尤其是“中人”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
劳动保障部社保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对新办法给予的解释是,1997年前退休的“老人”,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同步待遇;对1997年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总体上看待遇会略有提高;而1997年前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除了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账户养老金之外,还要根据他们缴费年限的长短,发给一定的过渡性的养老金。总的来说,改革了计发办法之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不会降低,而参保时间长、缴费高的人待遇还会提高。
除了计发办法的改革外,胡晓义介绍,2006年在总结东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做实账户试点将扩大到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8个省市区。对做实个人账户后出现的当期养老金发放缺口,中央财政将给予部分补贴。根据东中西部不同省情,做实办法有所差异:对中西部试点省份做实部分由中央财政划拨75%的补助,地方财政承担25%,而东部地区则基本由地方财政自筹。
“十五”以来,中央还相继在东三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工作。第一个试点省份辽宁到2005年底共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201亿元,实现并轨178.9万人;从2004年起,试点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到目前,吉黑两省分别做实个人账户资金27.3亿元和37.4亿元,东三省试点为在全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累了经验。
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74亿人,已连续两年实现无当期基本养老金拖欠情况。战略储备性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达到1900亿元。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养老保险覆盖目标是每年参保人数净增1000万人以上,年增长率保持在6%,期末参保人数超过2.2亿人。(记者
曹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