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人大代表、浏阳市洞阳镇龙洞村党支部书记邓启发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财政预算的建议》,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招。
乡村清洁工程分为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民生态文明提升工程三项。 农业部在包括湖南在内的6个省进行了试点,2005年6月,我省正式在益阳市赫山区牌口乡虎形山村、黄泥湖乡仙蜂岭村、资阳区迎风桥镇左家仑村、韶山市韶山村4个村进行试点。
去年10、11月,邓启发等代表和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到益阳和韶山等地作了现场调研,发现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做到了变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污水“三废”为“三宝”(肥料、燃料、饲料),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显著。据调查,仅推广生态施肥技术和病虫草害生态控制技术两项,示范区每亩地可节支增收360元左右。
邓启发建议,将乡村清洁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具体措施。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全省“十一五”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邓启发同时建议,在积极争取农业部投入的同时,建议省政府把乡村清洁工程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也要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大投入,促进这项工程全面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