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在市看守所提审室,与羁押在此的某名牌大学女大学生小赵对话。她的犯罪经历既让人扼腕痛惜又愕然难解———她竟然想靠盗窃来救助一位贫穷的同学!她的蒙昧无知,不能不让人反思大学教育的疏漏……
小赵今年24岁,家住锦州,以高分考入一所名校,案发时,她还有半年就完成大三学业。 下手:趁别人考试,偷人家电脑
小赵想偷别人的电脑,预谋已久。
小赵盯上的,是一个男生寝室里的一台价值1.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有一次,她的书落在了教室,就向这寝室的一位同学借钥匙开门。当她看到长长的一串钥匙,心里的邪念顿生:“这串钥匙肯定有他们寝室的钥匙。我就偷偷把钥匙配了,准备偷电脑。”
2005年12月7日傍晚17时30分,系里组织考试。小赵觉得机会来了,因为考试时寝室里肯定没人。考试一开始,她就悄悄用配好的钥匙打开门,将电脑偷出。小赵以为此事神不知鬼不觉:自己跟该寝室的同学没一点关系,谁能想到是她偷的呢?但当警方接到学校报案后,仅用了半天多的时间,就锁定她是犯罪嫌疑人。
原因很简单:此案明显是熟人作案。考试时,只有小赵迟到了20分钟,有作案时间。动机:我带着一种扶贫的想法
小赵家经济比较困难。父母都退休了,月退休金加起来才900来块钱,供一个大学生并非易事。但是,她盗窃却不是为自己。
失窃的男生寝室是小赵好朋友的男朋友的寝室。“2005年10月,我因忘记带寝室的钥匙,到那个寝室找好朋友,看到她正玩男朋友的笔记本电脑,脑子就想:我要把这台电脑送给我高中的一个男同学。”
“为什么?”
“我那位男同学是保送进大学的,特别聪明,但家很穷。他特别爱玩游戏,因买不起电脑,就经常到网吧去。这电脑很贵重,我一心想把电脑送给他。”
“电脑再怎么贵重也是别人的,你怎么可以自做主张呢?”
“任何一个人都不相信,我偷这么贵的东西不是自己用,而是想送给别人。可我就觉得他挺有才华,需要一台电脑。我可能是带着一种扶贫的想法。”
“你喜欢这位男同学吗?”
小赵回答得很“坦诚”:“我曾经喜欢过,现在只是普通朋友,我有男朋友。我本性就挺热心帮助同学。我是抱着热心肠去帮助他,一种善良之心。我不想伤害被害人,但让我的同学快乐,我的被害人就势必要受苦。我更没想到严重后果……”
据说,办案民警听到她的盗窃理由,都哭笑不得。自救:她错失三次机会
案发当晚,小赵已经意识到自己“暴露”了。“我怕了。当时,我就想明天赶紧把电脑还回去。”但是,她接连失去了三次自救机会。
“第二天早上,我想把电脑放在他们寝室的门口,当时人来人往,一直没机会。我还特别爱面子,没勇气当面还给他们。我想打电话,可又没有电话号码。
“我想把事情告诉借给我钥匙的同学,让他把电脑还回去。他也看出来我的意思。但没等我说出来,老师就把他叫走了。如果明说了,他肯定会帮我,也能减轻我的罪行。”
“9多点钟,我找到当清洁工的老奶奶,请她帮我还东西。她答应了。但这时正好同学来了,老奶奶让她帮我还,我又没法说了。我就想等晚上再还……”
但刚到中午,辅导员就领着警察来了。惋惜:“情”字怎能大于法?
“进了派出所,我觉得自己没事儿。当时,我天真地以为,这事即使被发现了,也就是学校内部处理呗!没想到,那天晚上学校保卫处直接报到110了。警车来了,我心里发虚,一直睡不着觉。”
“大学里不都有法律课吗?”记者问。
“有,学过法律基础。但我不知道盗窃能判刑。”
据记者了解,很多大学虽然都设有法律课,但都仿佛是“聋子的耳朵”,学生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从而造就了许多高学历法盲。
“知道能被判几年吗?”记者问。
“3年到10年吧。我的案子主要是数额巨大。”
这意味着,她最好的时光将在监狱中度过了。小赵脸上的“泪线”已经延长到了嘴角。
“你为自己惋惜吗?”记者问。
“怎能不惋惜?!被我视为生命的学业完了!我从小身体不好,15岁时因为身体原因休学半年。我特别憧憬医生,希望长大后成为一名医生……可一切都完了!”
小赵的案子不久前开庭了。开庭时,她的父亲向检察官苦苦求情,不停地说:“孩子能考上大学不容易,眼瞅快毕业了,如果给判刑,她就完了!……”
可是,再多同情,又怎能大过法呢?本报记者伏桂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