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费、信用卡年费、茶位费……事先不告知用户的费用,事后却向消费者任意收取;“先免费开通再默认收费”、“捆绑附加服务”,利用这些招数,一些企业不明确约定或者不通知消费者,便自行收费……诸如此类默认收费的现象在消费领域普遍存在。
靠着默认收费的伎俩,不良商家玩弄消费者于股掌之上。对此,律师明确指出:默认收费属于强制消费,不能获得法律支持,消费者甚至可以诉诸法律并追讨赔偿。
默认收费五花八门
从读者投诉来看,这些“默认收费”服务多出现在美容、医药、旅游、金融、保险、餐饮、保健、信息、劳务、有奖销售、中介、邮寄广告等领域,种类更是五花八门。一位消费者气愤地说:“这简直是公然的诈骗和掠夺。”
短信:
免费期满默认消费
一些网站提供“免费试用”的订制服务,却故意不说明免费试用的截止日期。有些消费者觉得好玩开始“试用”,一旦试用期结束没有及时取消,往往就被默认继续使用,费用也就尾随而来。
荔湾区何小姐对记者表示,日前收到一条来自0828210号码的短信称,“您好,您免费试用本公司的无线业务即将到期,默认继续使用,取消请直接回复10,感谢您的试用,本条信息免费。”何小姐左右为难:如果回复的话,担心上圈套,而不回复则担心会被默认继续使用而被收费。
餐饮:
埋单时才知要收费
在广州很多餐馆茶楼,茶位费、味碟、纸巾以及湿巾等,实际上均收取费用。但客人一上桌,服务员就会一股脑端上来,也不会主动告诉你这些是收费的。
有些顾客特别是外地人,以为这是酒楼奉送,也就随意享用了。等埋单时才知道这些是收费的,服务员往往辩称“这是惯例,以为你知道的”。
还有的市民说,埋单时要求商家打折,好不容易争取来一个88折,最后却发现有海鲜不打折等很多限定条件,而这些酒楼却不告诉你。
宽带:
附带开通QQ服务
天河区方小姐说,去年8月收到某通信公司账单,发现除宽带月租费以外,还被收了一个“互联星空业务费”50元。
她立即打电信的客户服务热线询问,对方声称,她于不久前早上6时多在电信的“互联星空”网站上订制了一个腾讯QQ会员服务,首月开户费50元,因此6月份收了50元,7月份还要收会员费10元。方小姐说,从未上过“互联星空”网站,也没有用过QQ会员服务。
在方小姐极力争取下,通信公司终于答应退还费用。
房地产:
后续费用没有明示
许多人买房子时,只关心房价,却没有问将来出现的一些收费项目,如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收楼费用等,如果你不主动问,开发商以及售楼人员一般不会主动告诉你,即便是在签署的购房合同里面,这些后续费用也没有体现。将来一旦出现争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才拿出文件或规定说:“以为你知道的。”
银行卡:
收取年费不给通知
越秀区陈先生表示,单位工资存折去年突然多了一项36元的电话银行服务,原来这项银行附加的服务,单位并没有告诉员工,双方也没有签署什么合约。另有读者表示,信用卡收取年费本无可厚非,但银行方面并不主动告知,有的信用卡第一年免年费,以后收费却不知不觉。银行没通知消费者,双方也没有合约。
律师说法:
默认收费属强制消费
对于这些情况,广州某律师事务所陈小波说,默认收费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因为按照合同法,默示是不能构成明示的,商家发出邀约,如果消费者没有承诺,则合同关系不成立。而现实中分为几种情况:
一、商家发短信,指接受者不复短信即视为默认接受服务,这种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显然不会获得法律支持。因为合同关系确定的前提必须是一方邀约,而另一方给予承诺。商家发出的短信是邀约,但消费者没有回复短信订制,则是没有承诺,合同关系不能确立。
二、商家促销优惠中捆绑的收费服务,在捆绑期过后,商家仍继续将捆绑服务加诸消费者头上,这种情况同样属于强制消费,不符合合同法。因为捆绑期过后,商家应就消费者是否继续办理捆绑服务发出邀约,消费者则需进行确认。
他建议,消费者如被强制消费,可以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寻求帮助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或者向该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甚至可诉诸法律并追讨赔偿。
链接:国务院严打商业欺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关于对全国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开展重点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这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对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时间,集中安排在2006年元旦前后至2月(春节前后)和“五一”黄金周前后统一进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时间,安排在2006年4月至5月。对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12358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