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在南京城北租房,刚刚预付了一年的房租,就听说要被拆了,找房东退钱打算重新找房子,可房东却不愿意,季先生无奈,于是向本报求助。
据季先生介绍:他们一家人从老家到南京来做小生意,因为收入不多,只能在火车站附近的沈阳村租了门面房,每个月1200块钱不是很便宜,房东还要求预先支付一年的房租。 本以为可以安定下来了,孰料竟传出了这一带是违建房,要强拆的消息,季先生决定找房东将自己付的钱要回来,重新找房子,可却遭到了房东的拒绝,对方坚持要等到拆迁队来了才肯退钱。“我们辛辛苦苦挣钱不容易,如果真的拆迁了,我们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记者随后试图与该陈姓房东联系,但没有成功。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的陈波副主任律师表示,季先生承租的房子如果真的拆迁了,则属于法理上的“情势变更”,政府拆迁行为导致双方无法履约,双方均无过错,出租人应该减去已使用的费用,剩余部分应该退给承租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季先生可以提起诉讼。此外,如果房东事先知道是违建房还将其出租,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更应该退钱。 (柏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