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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评新闻
新华社武汉1月19日专电(记者周梦榕 刘宏鹏 潘清)19日,备受关注的德隆案在武汉开庭审理。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正通过对一系列大案的查处,加速证券市场的法治化进程。
正在武汉受审的包括德隆旗下的三家企业、德隆总裁唐万新及其手下6名高级管理人员。此前,法院已对德隆旗下的几家证券公司和信托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述,德隆系企业主要涉及三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资金。经查,德隆旗下企业从2001年至2004年,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多亿元,另外,德隆从1997年起,采用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3只股票。截至2004年4月14日,德隆累计买入这3只股票678亿元,操纵股市非法获利98亿多元。
据政法机关介绍,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金融证券案,涉及20多个省市区的2500多家机构和32000多名个人。
近年来,我国整肃了一批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上市公司“银广夏”利润造假案、“亿安科技”操纵市场非法获利案、中天勤等一系列会计师事务所造假案、中国证监会官员王小石受贿案等,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司法处理。
但与此同时,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偏轻问题也暴露出来。如对一些公司违纪违规问题的惩处手段主要是罚款,但罚款几十万元对公司高管来说无关紧要。证监会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撤销从业资格,但这些人不从事证券,还可以到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柯昌辉说,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对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都做了强化,提高了犯罪成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规定,对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处有期徒刑,最高罚款三百万元;上市公司高管操纵上市公司,故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针对这些年暴露出的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大股东占款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说,良好的法制建立后,对违规者和造假者的惩处一定要到位,才能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德隆废墟后的唐万新
新华社武汉1月19日专电(记者刘宏鹏 周梦榕 潘清)19日上午,江城武汉阴冷潮湿,唐万新等人走上了武汉中院1号法庭的被告席。只有100多名拿到旁听证的幸运者,得以目睹德隆、唐万新的谢幕姿势。
随着德隆帝国的崩塌,一个除却了光环的真实唐万新,站在了世人面前。
400元起家的创业神话
参加提审的办案人员说:唐的野心太大,从产业整合的理念引申出很多做世界第一的设想,但总体看来,基本不切合企业实际。
唐万新的这种自信或自负,其实可以从他的创业经历中找到答案。
1986年投资400元开办照片彩扩部,唐万新和年轻的伙伴们赢利60万元。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的边城乌鲁木齐、大部分人的工资只有几十元时,60万元,对刚刚走出校门不久的唐万新而言,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刺激,更是对他个人能力的一种肯定。
此后,唐万新和他的团队更是在创业途中纵横捭阖:从亏损180万元到赢利2000万元,从亏损4000万—5000万元到赢利2亿元,又从亏损4亿—5亿元直到赢利40亿—50亿元。除了本次德隆危机之外,唐万新似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再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其时,怀着成为“理论物理学家”和“发明家”梦想的大学生唐万新,因为所修专业与梦想相距甚远,先后从华东石油学院和新疆石油学院辍学。但随后,他却能为了研究发明一种卖冰棍的老太太都能买得起的冰箱而耗时数月。
作为“德隆灵魂”,唐万新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德隆的性格:
“在短时间内打造世界级企业集团,在竞争力优势快速凸现的基础上挑战、重组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使中国能真正成为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从而推动中国工业化的跨越式发展。”
进军世界500强的梦想破灭
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唐万新和德隆碰到并抓住了机遇。但成功来得太快,强化了唐本人和德隆的自负、激进思想。
在产业整合理念的引导下,德隆控制了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天山股份、ST中燕等一系列上市公司。然后,通过自身及控股上市公司,德隆控股或参股金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中泰信托、伊斯兰国际信托、德恒证券、昆明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等大量金融机构。
对此,批评者称,德隆的产业整合远未达到它早先声称的目标,说白了不过是不计成本的粗放整合和扩大规模,企业核心竞争力并没有真正增强。而赞扬者举例说,就湘火炬而言,德隆的产业整合,使其在短短数年间,完成了由生产火花塞和活塞的厂家,向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进出口厂商的过渡,如今更是成为重型汽车的代表派别之一。
2003年9月29日,在全国工商联成立50周年论坛上,德隆代表宣称:“再有3到5年,德隆将进入世界500强。”
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成功了,那是雄心,失败了,就只能被看做野心。
他曾有非常先进的经营理念
毫无疑问,唐万新是才华横溢的,熟悉他和他的“德隆帝国”的人士都有一个共识:他的经营理念非常先进。其实,早在1990年前后,据称唐就读遍了乌鲁木齐南门新华书店中的管理学书籍。
有着国际化的理念,有着成功的实践经历,义气、健谈、坚定的唐万新身后,似乎从来就不乏追随者。
在德隆的“精英俱乐部”里,当时曾包括天山股份董事长张丽蓉、上海星浩特总经理潘亚平、美国MAT公司总裁王炜、罗兰·贝格中国首席代表朱家刚、香港租赁协会会长李国华等业界精英。而德隆旗下的中企东方,300多名员工中,绝大多数具硕士、博士头衔。
在靠近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边境,德隆出资修建了一个山庄,据称天生爱冒险的唐万新喜欢来这里小住、打猎。有意思的是,尽管德隆的高楼中不乏世界顶级企业管理咨询师,唐万新仍未摆脱其草莽风格。实际上,作为企业家的唐万新,在运作过程中不乏豪赌、违规之举。
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唐万新直接指挥和操纵德隆集中购买3只股票,最高峰时持仓比例高达91%。2000年后,即使在其他券商纷纷从股市撤庄时,唐万新依然不为所动指挥推高股价。
在德隆危机爆发后,外界曾经猜测唐万新可能因非法经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行为被起诉。但本次武汉检方就其中两项对唐万新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股价。
据称,唐万新在德隆危机深重的时候,曾哭着说:“德隆是不是不行了?”但现在他显然已经安静下来,在2005~2006年的岁末年初,有关德隆危机逼近终局的报道沸反盈天的时候,在武汉第二看守所里的唐万新,正专心研修他北京大学考古专业的函授课程。
唐万新和其他同堂受审人的相关案卷共有900多卷,4名办案人员花了一个半月才读完。其实,对中国民营企业家而言,唐万新和德隆的故事,岂止需要一个半月来读?德隆危机追问:监管为何姗姗来迟
专家认为:德隆危机的爆发,从反面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法律的完善
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19日专电(记者潘清 刘宏鹏 周梦榕)唐万新19日在武汉的受审,似乎将给延续近两年的德隆危机划上了一个句号。
但是,德恒证券、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案和本案已经或即将做出的司法追究,并未停止人们对资本市场、金融监管者和地方政府的质疑和追问:
对“问题企业”的监管为何总在危机爆发之后?
人们对监管方的诟病,显然并非始于德隆危机。猴王、郑百文、科龙、啤酒花……一个又一个破灭了的资本神话,折射出中国资本市场的尴尬——对企业违规行为的“监”和“管”,为何总是姗姗来迟?
2004年4月德隆危机爆发之初,新疆方面尚不知庞大的德隆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出了多大的问题”。在成立以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为组长的“德隆危机协调小组”之后,经全力核查,新疆才首次摸清了德隆系的“树结构”:德隆国际控股新疆德隆、新疆德隆控股屯河集团、屯河集团控股屯河股份、屯河股份控股天山股份、天山股份又入股伊斯兰信托……
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震惊:由于德隆从产业抽取资金填补金融窟窿,新疆屯河直接损失5亿元,当地农村信用社的16亿元资金也卷入其中,而因委托理财深陷资金黑洞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更是数目惊人。
其实,德隆危机爆发之前,有关方面并非毫无觉察:固定收益率最高达22%的委托理财,利从何来?而2003年10月挂牌成立的新疆银监局,也已盯上德隆旗下的金新信托。2004年2月,新疆银监局派出现场检查组,对金新信托的盈亏真实性进行调查,发现其高管人员长期不在岗履职、公司经营管理混乱。但遗憾的是,此时离危机爆发已为时不远。
此外,唐万新此次在武汉被控操纵证券市场价格。那么,为何德隆系坐庄操纵股价长达7年时间、非法获利超过98亿元,却迟迟未受查办?记者采访中,一名李姓股民的疑问颇具代表性:“大家都知道(德隆坐庄),证监局为什么不知道?”
除却对监管部门的期待,专家认为,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使监管关口前移的关键。
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研究的专家贺宛男认为,如果能建立起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关联人的信用资料由全社会共享,就可以有效地避免企业盲目扩张、巨额融资带来的风险。
“问题企业”的过错为何需要“政府埋单”?
2004年8月华融公司托管德隆之后,有关德隆旗下企业是破产还债或是盘活重组的传闻不断。但对新疆而言,如果成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迫破产清算,不仅债权人将蒙受重大损失,社会也将为此付出高昂成本——新疆多年培育起来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链,将可能就此中断,最终天山北坡经济带和环塔里木盆地的林果业农户将蒙受重大损失。从农户利益和当地产业发展角度出发,重组肯定是占优选择。
在银行减债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新疆“德隆危机协调小组”成员穿梭于乌鲁木齐和北京的部门之间,终于为相关企业赢得减债承诺。这一承诺使得此后天山股份、新疆屯河的重组顺理成章。
2005年11月,德隆债权人委员会公布了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提出的公司债务重组意见:相关债权人对ST屯河贷款余额按40%的比例减债,即消减其银行贷款9.2亿元,免除其截至2005年5月31日银行贷款逾期罚息2646万元、自2005年6月1日至剩余贷款还完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8767万元;有关债权银行对天山股份16亿元长期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30%,相关债权人豁免天山股份截至2005年5月31日的银行贷款欠息及罚息3904.96万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框架协议》由债权银行与债务企业自主确定。
从表面看,各大商业银行为挽救德隆做出了重大牺牲。实质上,是政府最终为这家“问题企业”“埋了单”。
在贺宛男看来,由政府出面来解决德隆危机是不得已而为之:“德隆背负巨额债务,如果仅仅依靠企业自行解决,只有选择破产,结果是所有债权人得不到任何补偿,而其中损失最大的还是国有银行。”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德隆危机善后处理中的一些特殊倾斜政策“不可复制”。但人们仍不免怀疑,“大而不死”的德隆恐怕不会是政府为“问题企业”唯一的一次“埋单”!
投资者是否还需为将来类似的危机付出代价?
中国证监会一名资深监管专家认为:“德隆危机的爆发,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法治转折点之一,从反面促进了法律的完善。”
这个观点似乎可以从过去一年中一系列引人注目的司法新闻中得到印证。
2005年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德恒证券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韩新林、郭建伟等分别作为德恒证券公司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几乎与此同时,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最高罚300万元;上市公司高管操纵上市公司,故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时,也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增加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业内专家认为,新法在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体系方面做出了重要完善。
人们欣喜地看到,为整肃证券市场而织就的法网正日趋绵密。但欣喜之余,人们似乎仍应保持清醒和警惕。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周英剑说:“当前很多事情,按照法律法规完全可以做得很好,但问题在于许多部门和企业不严格按规矩办事,执法力度亟待加强。” 1月19日,德隆大案一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是一位记者在法院外拍摄外景(1月19日摄)。
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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