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因自觉而成长,因自满而堕落;自我批判的认错心理,是道德人心的第一课,也是人格升华的阶梯……”这些富有哲理的话是山西省平遥县检察院领导成员撰写的“自省日记”中的自省观点。
要“察”别人首先“察”自己。 2005年6月起,平遥县检察院开展了领导干部撰写“自省日记”活动,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每日反省,写出“自省日记”,以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表率作用和自身建设,把“素质强检人为本,业务立检法为本,公正执法民为本”的建队建院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创建平遥特色检察文化品牌。
自省日记要记录当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得失,写出感想与措施,或者把学到的警言、警句、格言及其感悟、体会等记录下来,时刻警醒自己。该院每月都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收集日记,并写出评语,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自从撰写自省日记以来,该院班子成员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强、自立、自警意识明显增强,无论是班子团结凝聚力、作风战斗力,还是廉政建设、工作实绩,都有了明显提高,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记者丁毅宁风通讯员王清明)(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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