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1月20日讯两种不同医疗器械冒用同一个注册证号,消毒产品、化妆品居然被宣传为具有治疗作用!昨天,记者从肥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根据举报,及时查处了一起假冒医疗器械和一起擅自夸大消毒产品、化妆品功效的案件。
近日,肥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肥东县撮镇镇供电局门前销售药械。稽查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有4个操外地口音的人正打着“免费测量血压、血脂”的旗号,向群众销售“妇炎康治疗贴”和“风湿治疗贴”。经查,上述两种产品的外包装均标注“豫药管械(准)字98第226026号”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且产品内包装上无任何标识。根据规定,不同产品的医疗器械应有不同的注册证号,稽查人员判定上述产品为假冒医疗器械,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予以严厉查处。
随后,该局又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肥东县长临河镇机械厂内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稽查人员赶到时,现场已聚集了许多群众,且多数是妇女和老人。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宣传、销售的产品“藏王仙草膏”为消毒产品,“明目贴”为化妆品。稽查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不得宣传该产品有治疗作用,不得把该产品当药品销售。(张明昕、李孝林、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