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吴莎莎)2005年,在西安市各级政法机关中涌现出了一批执法为民、热情服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昨日,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灞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等10个单位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授予王育龙等20名同志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10个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是:灞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公安阎良分局监所管理大队、公安长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蓝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市劳教所、市国家安全局第二处、中共高陵县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